猝死前的徵兆
這讓我想起搶救北京市副市長李潤五的事。1995年11月2日,北京市政府準備在上午9點召開一個會議。當時,參加會議的各局委辦的人員都已經到了,會議即將召開。
當時的北京市長李其炎、張百發常務副市長和李潤五副市長在會場旁邊的小會議室先碰了個頭,然後李其炎市長起身說:「咱們過去吧。」張百發副市長也跟著站了起來,但他們兩個人發現李潤五副市長坐在沙發上,一動不動,沒有反應,就一起大聲叫他:「潤五,潤五!」這時,時鐘指向了8時58分。
李其炎副市長急忙推開門,大聲問在外面等待開會的人:「誰帶了治心臟病的藥?」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的一位上級長官連忙掏出隨身攜帶的硝酸甘油片(NTG),遞給了李市長,李市長親手把藥片塞進了李潤五副市長的嘴裡。與此同時,張百發副市長吩咐工作人員分別打電話到市政府醫務室和急救中心。
我奉命趕赴市政府搶救李副市長,救護車則在9點10分趕到,事發現場在市政府的一個小會議室,外面圍滿了人。
看見我們來了,他們立即讓出一條路,我們快速跑到了患者身邊。當時的市政府醫務室的姜主任正跪在地上給患者做胸外心臟按壓,患者此時已經沒有心跳、呼吸;我和護士立即給藥、進行氣管插管,心電圖儀器顯示的是一條直線,但是我們還是竭盡全力地搶救患者,同時聽張百發副市長說明病情。
經過按壓、人工呼吸、矯正酸中毒等救治,患者幾次出現「心室纖顫」的心電圖圖形,每次及時除顫,又都馬上變成了「直線」。又過了10多分鐘,學醫出身的何魯麗副市長也趕了過來,北京急救中心副主任、著名急救專家李宗浩教授也趕到了現場,北京醫院、北京同仁醫院的專家們也前來增援。幾家著名醫院的專家全力以赴,患者始終都沒有任何反應。
張百發副市長小聲對我說:「等到10點鐘再沒有好轉,我看就沒戲了。」我說:「我一進門,不就說百分之百沒戲,百分之百努力嗎?」其實,在場所有的醫生、護士和大部分人早已心照不宣,就是都不願說出口。
最後,在場的專家和長官決定,把患者就近送往北京同仁醫院繼續搶救,在場的醫生有的互相對視一下,都能讀懂對方的意思,而這時已經是11點多了。當然,最後的結果完全是意料之中的:56歲的李潤五副市長永遠地離開了這個世界。
其實,李潤五副市長的猝死早有預兆,聽他身邊的工作人員說,在發生猝死的前幾天,他一直感覺身體不適,渾身沒勁、胸悶,呼吸也不如以前順暢,還有些心悸。他曾在去開會的路上讓司機停車,吸了一會兒氧氣感覺好些了才又繼續趕路。
後來,有一次正在開會,李潤五副市長突然意識不清,「出溜兒」(北京方言,「迅速滑動」的意思)到桌子底下⋯⋯,大家一直勸他去醫院看看,他總是說:「等把北京今年冬天供暖的問題解決了再去看。」結果,還沒有等到那一天,他就與世長辭了。所以,大家平時一定要注意,身體突然出現不適,突然出現一些以前從來沒有過的症狀,一定要盡快去醫院看一看,不能不重視。
一些患者在猝死前沒有徵兆,這種情況防不勝防。而李副市長恰恰在發生猝死前有明顯的徵兆,但並未重視,最終沒能夠躲過這一劫。我在搶救李副市長的時候,聽到旁邊的多位工作人員說「他是累死的」,磨刀不誤砍柴工,有病及時看,或許就可以避免或減少猝死悲劇的發生。
事實上,引起猝死的絕大多數急症都有比較典型的表現,或是明顯的警示信號,而有一些信號則容易被大家忽略,或引起誤診。如果遇到以下情況,患者身邊的人應該在對患者進行力所能及搶救的同時,立即撥打急救電話。
有統計顯示,在所有的猝死患者中,大約90%發生在醫院以外的各種場合,只有少數猝死發生在醫院裡,其中,65%的人死於發病後的15分鐘內,而恰恰他們來不及去醫院,救護車也不可能在4分鐘內到達患者身邊,所以就死在了醫院以外的各種場合。
其餘35%的人死於發病後的15分鐘至2小時之間,顯然有一部分患者也是來不及去醫院而猝死在病發現場或去醫院的途中,那2個小時來得及嗎?當然來得及,那為什麼還死在醫院以外了?往往是因為患者的表現非典型,沒有引起患者和家屬的足夠重視。比如侯耀文先生,因為當時他不是胸痛,而是後背痛,就沒能充分重視,結果發生了猝死的憾事。
(圖片來源:《救護車來之前,我們能做什麼?搶救生命一分鐘,50個不可不學的現場急救法》)
生死一瞬間,黃金4分鐘
從醫學上來說,對於突發猝死,在剛開始的4 分鐘內,如果能有人對患者施行有效的心肺復甦術,對搶救生命來說,至關重要,這是挽救生命最關鍵的「黃金4 分鐘」。我們知道,一旦發生猝死,全身所有的組織、器官都會受到不同程度的損害,腦組織首當其衝。大腦是人體耗氧量最高的組織,其重量僅占人體自身重量的2%,血流量卻占全身總血流量的15%,而耗氧量占到全身總耗氧量的20%~ 30%(嬰幼兒可高達50%)。
因此,腦組織比任何器官都更怕缺氧,對缺氧最為敏感。如果是手斷了,手的供血、供氧完全中斷了,只要條件較好,如傷口整齊,保持斷肢的乾燥,並進行低溫保管等,一般在3 小時內可以將斷手再植成功;而腦組織對於缺血、缺氧的時間就不能以小時計算,而是以分秒來計算。通常,患者發生心臟驟停後,按時間順序可表現為:
即刻:心音、脈搏及血壓消失。
3~4秒鐘:出現頭暈、眼花、噁心。
10~20秒鐘:由於嚴重的腦缺氧,患者意識會突然喪失,可伴有全身性、短暫性、痙攣性抽搐,雙側眼球上吊、固定,面色、口唇青紫。
30~40秒鐘:雙側瞳孔散大,對光反射消失。
40~60秒鐘:呼吸停止或喘息狀呼吸,可伴大小便失禁。但如果是由於哮喘、溺水等引起的少數窒息性心臟驟停,則恰恰相反,呼吸先停止,心跳後停止。
如果心跳、呼吸停止的時間超過了4~6分鐘,腦組織就會發生不可逆的損害!就算人救活了,也難免留下後遺症,最輕的後遺症是反應遲鈍、記憶力減退,最嚴重的後遺症是變成植物人。當然還有介於兩者之間不同程度的後遺症,留下永久性的遺憾。如果心跳、呼吸停止的時間超過10 分鐘,則會發生腦死,人命就無可挽救了。
因此,必須要搶在4~6分鐘之內開始進行搶救。搶救開始得越早,復甦成功率就越高,後遺症就越少。每延誤1分鐘,搶救成功率則下降10%。
作者簡介_賈大成
●中國醫師協會 健康傳播專業委員會委員●民政部緊急救援促進中心 專家委員●北京大學醫學網路教育學院 特聘教授●北京協和醫學院 護理學院客座專家●北京市紅十字會 應急救護教育工作指導中心專家委員會專家●「心喚醒」公益基金會 聯合發起人●遠盟華人全球救援聯盟(ICAA) 首席醫療官●「壹基金」救援聯盟 急救顧問
本文摘自四塊玉文創 《救護車來之前,我們能做什麼?搶救生命一分鐘,50個不可不學的現場急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