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個對生活希望充滿景象的人,我總是想著生活要美麗、充實、愉快。這三組詞用文字寫出來已經夠簡單了,沒想到落實在日常生活裡,卻可以更簡單的化為一個字,那就是「做」;只不過,不簡單的是,它得寫成「做!做!做!」這樣的力道,才算有用。
記得十年前,有一位年紀比我長一點的朋友,曾與我討論家事問題。她很幽默的傾訴自己對日復一日,如浪潮那樣反覆而來的家事量心生悲苦,更對自己無以為繼的熱情感到汗顏,有時竟有因此想離家出走的念頭。
她頹喪的問我說:為什麼好不容易才把衣服都燙完收進櫃子裡,立刻又在眼前堆成小山?那衣服山與襪子山,到底什麼時候才能被一雙夠能幹的手輕鬆移平?
想想,家事的確是這樣的,我們每天不斷的自己製造出許多麻煩,而「生活」兩個字可不是時髦的詞,從《孟子.盡心篇》中就有:「民非水火不生活」幾個字。
柴米油鹽醬醋茶只是材料呢,要生活養人而人又能愉快,每天不知道要費多少工夫。不會厭倦家事只是個理想的說法;但理想可以慢慢靠近也是個事實。夫妻真誠合作,的確是走向理想的、有品質的生活之道。
一個家庭,無論用內外分工,或兩人同心同向的合作戰術來面對生活都一樣好,只要懂得「勤勞」的重要,就可以解決很多問題;勤勞可以互生感謝、互相同情;勤勞使人可以愉快的一起生活。
事實上,無論在任何人際關係中,要講其他都不如講勤勞來得重要。它是最能促進和諧的一種品格,對婚姻生活的貢獻就更不用多說。
在三十年的婚姻生活中,Eric和我很少跟對方說:「我愛你!」
這並不是因為我們特別老派所以不慣啟齒說愛,而是因為「行動」代替了我們的語言。
我一向覺得,「體貼」比愛更貴重、更具體。它不像「愛」只是輕飄飄的一個字,尤其在這個表達訓練有素的時代,習慣說「我愛你!」的人,甚至混淆了「愛」與「喜歡」的不同。
「愛」是跟著心思考慮而來的行動,它並不是一種可以隨便稀釋,用來只表達一時的情感或友善的用語。只要兩人生活在一起,「愛」字就得落在每日重來的生活瑣事與雜務裡受盡檢視與考驗。
我對夫妻生活的經驗,可以化為很簡單的公式。那就是,「體貼」可以完成「愛」,而「勤勞」是體貼的動力。要了解這個道理並不難,想想看,每當我們說:「這個人好體貼」時,我們所指的是一種作為,而不只是一種了解。
在千萬種體貼裡,夫妻一起生活所需要的,並不是一、兩樣。
而是千萬種裡的絕大多數,也就是更敏感,不斷續的「周到」。
我覺得自己是一個很勤勞的人,更幸運的是,嫁了一個比我更勤勞的Eric,他從不忽視我所付出的每一分行動,而我的勤勞所得的鼓舞,也不只是他欣賞我持家的能力而已,更實際的是,他永遠給我的默默協助。
結婚之前,我已被母親訓練成對一個美好的家有了基本概念,婚後,家庭的意義更具體了,持家理所當然成了我全心努力的目標。但再有努力的心,也難免有照顧不來的挫折時刻。
每當這種時候意外的到來,Eric總是主動的對我說:「沒有關係,沒有關係;非常時期,有非常的做法。」他把這句話講得那麼的好笑,把我從做得不夠的自責裡拉出來之後才問我:「你要我怎麼幫忙?」
人生有很多「非常時期」,如果我們學著用勤勞來驅動體貼,在體貼裡找到表達愛的方法,那麼每一個非常時期,或許正好就是發展婚姻革命情感的美好契機。
(本文摘自《兩個人的餐桌,兩個人的家》,時報出版,蔡穎卿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