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過世後,兄弟姊妹竟因遺產彼此告來告去!3例子警惕我們:一份遺囑,能澆熄這些紛爭的導火線

父親過世後,兄弟姊妹竟因遺產彼此告來告去!3例子警惕我們:一份遺囑,能澆熄這些紛爭的導火線

怎樣立遺囑才安全?

立遺囑,有五種方式

 

首先,法律限定遺囑只能用這五種方式來訂立:自書遺囑、公證遺囑、密封遺囑、代書遺囑與口授遺囑。

 

「自書遺囑」就是不假手他人,自己寫下遺囑全文,並簽名以便查證真偽。

 

如果想要比較有公信力,到法院進行「公證遺囑」或是找代書立的「代書遺囑」,都是你可以選擇的方式,但是需要見證人或公證人在場。

 

假如你希望遺囑在離世後才曝光,就採用「密封遺囑」的方式吧。

 

這五種方式各有哪些法律上的要求,《民法》從第一一八九條到一一九八條都寫得很清楚,照做起來並不困難。

 

如果沒遵守這些規定,留下的遺囑很可能被法院認定無效,所以千萬不要貪圖簡便、輕鬆,而省略過程。

 

不能違反「特留分」的規定

 

再來,一定要記得,雖然你的身後財產都是你的,但是遺產並不是能那麼隨心所欲分配的。《民法》第一一八七條規定,遺囑雖然可以任意約定分配方式,但是再怎麼分配,都不能違反「特留分」的規定。

 

因此,在撰寫遺囑與規劃遺產分配的時候,必須把這一點考慮進去。也許你能自由分配出去的錢並不如你想像的多,畢竟法律規定至少有一部分是要留給配偶、血親的。

 

無論如何,記得把「特留分」的打算也寫入遺囑中,不要讓受分配的人因為遺產而大打出手,這絕對不是你立遺囑的目的,不管是逝世者或在世者,都不樂見這種情況發生,最重要的還是一家和樂啊!

 

遺囑的內容怎麼寫?

 

首先,把所有財產的種類「分點、分項」列清楚

 

可以先把你所擁有的財產種類,分點、分項列好。

 

例如:你有不動產幾棟、地段在哪裡、所有權的比例是什麼等。動產的部分,你要分的財產有哪幾輛車、哪幾件物品等。實務上也常見老一輩的人特別把珠寶分列一項,將一些祖傳首飾特別留給珍愛的家人。

 

分點分項列的好處是:一方面理清了自己的財產;另一方面,子女在分配時,不至於產生爭議搶財產。

 

再來,直接列名繼承人,或先把財產編成清冊再分配

 

接著,就看你要在分點、分項中直接列名繼承人,或是先把財產編一份清冊再進行分配。

 

舉例來說,你可以寫:

 

本人所有財產如下:一、不動產,某市某段某號……;二、現金與存款,某銀行某帳號號碼……;三、股票與保險,某帳戶……;四、珠寶……

 

列完之後,再寫:

 

不動產某市某段某號,由A繼承二分之一,B繼承二分之一;現金與存款某帳號由C繼承全部……

 

當然,可以依照自己的狀況再去做更動。若你的財產規劃比較複雜,可以尋求親人或律師協助。

 

在遺囑中,能不能囑託他人替你辦事情?

 

你有沒有看過一部電影,叫做《一路玩到掛》(The Bucket List)?片中的主角在得到不治之症以後,列下了一張清單,寫下臨死前想做的事,接下來,電影就在演這一段實現的過程。假設他們在死前沒辦法把所有的願望都實現,能不能選擇用遺囑來要求後人替自己達成呢?

 

除了上述財產的分配有法律限制,遺囑就像是你的遺書,你當然可以隨自己的意願去書寫,如果有遺願想要達成,也可以寫在裡面。

 

但是,遺囑並不是契約,你可以寫「我想要我的骨灰撒在太平洋,讓我漂洋在大海」,但後人在法律上並沒有義務去做。如果你真的很想達成遺願,害怕後人不代為執行,可以在遺囑中事先指定遺囑的執行人。

 

由一個家族外的好朋友替你執行遺囑的內容,也許你比較放心;當然,若你信得過,選一個繼承人來執行也是可以的。

 

另一個辦法是採用遺贈的方式,附上你想要的條件,由受遺贈人替你執行,在他照實履行以後,才能把遺贈的財產拿走。例如:「希望我的好友某某某替我將骨灰安置於某處,於達成後,將某現金帳戶餘額××元交由其繼承。」

 

大家來思考!3例子警惕:遺囑,能少撕破多少張臉?

 

對大多數人來說,寫遺囑都是太早的事,努力工作,認真享樂,誰想要去煩惱死後的事呢?但,後事的交代與分配其實影響頗大。

 

舉一個我親眼見過的遺產紛爭,在某個案子裡,過世的父親並沒有留下遺囑,以至於子女們為了誰該分多少而互鬥,彼此告來告去,舊恨新仇在父親過世後一次爆發,到最後變成互揭瘡疤、互相傷害。

 

百世修來一世緣分,卻因為遺產,形同陌路。辦這件案子時,心情格外沉重。做律師這些年來的經驗告訴我,最難處理的不是金錢上的分配,而是人類的情感,不管是對原告還是被告來講,都是心靈上最深的傷害。

 

也許子女間的不和,並不是家長能夠處理的。本來就不能妄想透過遺囑來解決一切,但如果那位父親能夠預先處理遺產的分配,子女就算對父親的分配有異議,既然遺囑白紙黑字,也只能摸摸鼻子認了。一份遺囑,也許就能澆熄些紛爭的導火線。

 

看看歷來的經驗,王永慶案、張榮發案、裴祥泉的這個案子,如果都能有一份依法撰寫的遺囑,能省下多少時間與力氣?能少撕破多少張臉?

 

不妨試著寫寫看自己的遺囑:

 

假如你就要過世了,你希望你的財產怎麼分配?你希望留給誰?你希望留下什麼?

 

在這個過程中也許會發現,對你來說,什麼才是真正重要的事,與真正重要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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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摘自《一不小心就被吉:白話的生活法律對策》,寶瓶文化,雷皓明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