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有這句箴言存在,就代表著人們做事經常過度,然「凡事過度」有什麼不好嗎?要不然為什麼在那時,就要將這句話鐫刻在聖地的入口處,提醒往來的人們?我相信,人都不認為自己做過頭的事會對自己不利,否則依照趨吉避凶的人性,誰會去做對自己不利的事呢?就好比有誰會認為「錢賺太多」、「名氣太大」對自己不利呢?恐怕很少吧。所以,我想問: 什麼事是「利」?什麼事絕對是「不利」?
我以前當律師時月入百萬,在人前風光無限,人人稱羨,夜深人靜面對自己時,卻因此為生命的空虛感到痛苦;韓國第一位到美國大聯盟奮鬥、寫下亞洲投手最多勝的棒球投手朴贊浩,返鄉加入韓國職棒韓華老鷹隊,主動提出降薪,將球隊原本要給他的年薪與激勵獎金回饋給韓 國基層棒球,這不是跟自己的荷包過不去嗎?這會是利嗎?
唐代羅隱的《自遣》有云:「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來明日愁。」是啊,自古以來,借酒澆愁便是文人雅士遇見生命的挫折後,在文學創作上抒懷第一選擇。可是,喝酒要喝到忘了自己在真實世界的處境,便非得喝醉不可,但喝醉實在不是一件舒服的事,頭疼嘔吐,狼狽不堪,那為什麼人還是會這樣選擇呢?因為醉酒對自己的憂愁有暫時解脫的作用,與宿醉相比,那就是一種「利」了;但是,如果只是單純應酬或朋友聚會,面對酒駕的嚴刑峻罰,對開車參加聚會的人來說,喝酒卻又變成是「不利」的事情了,願意以身試法的人不多。
生命是一段時間的延續,人生是一個整體,若單就一個特定時空,去觀察評斷特定單一事件,我們確實可能找特定事情對自己的利或不利,然而正因為人生不是一個點,而是一個時間與空間相互影響的複合體,我們不可能預先正確地掌握自己的生命,也就更不可能確信某一件事情在未來人生時間軸或空間軸上的利己或老不利己。
既然我們面對的是一個如此沒有把握的人生,「凡是莫過度」就很重 要了,而且,我們不但要學習不過度,還要學習「均衡人生」的功課。
「得饒人處且饒人」是小時候父執輩經常掛在嘴邊的話,然而生活在 現今對立氛圍的社會裡,我們見聞到的經常是個人權利的伸張與不同立場的衝突對立,難得一見對立雙方願意彼此的尊重與體諒,這不都是過 度強調自我中心了嗎?其實在「我是對的」的邏輯前題下,並不當然可以得出「別人一定是錯的」的必然結論,除非在這個問題中,只有一個 正確答案;然而考試可以有標準答案,人生怎麼會有呢?
此外,在現代社會中,事業對男女都是生活的重心,窮盡一生之力去成就它的高峰,但這也是過度了,人生不只有事業。人老了,如果只剩下過去在職場上衝鋒陷陣的回憶,泛黃的相片中只有一起打拚的同事的身影,到那時候,再高的金山銀山也喚不回真切的親情與友情了。
有人說,人生應該看兩端,例如「是與非」、「成與敗」,但究竟什麼是「是與非」、「成與敗」呢?未蓋棺前,如何論定?何況就算是蓋了棺,從時事轉變成歷史,歷史學家能把握的也只是解釋歷史的能力,而非真相。因此,當韓國職棒的打者對上朴贊浩投手時,於站上打擊區前都會舉帽或低頭向他致意,我們對人生的均衡不該有新的思考嗎?
(本文選自全書,張若儀整理)
作者: 劉北元
出版:四也文化
書名:下一秒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