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站在確保養老金充足,以及子女會孝順你到最後一天的角度,越來越多的父母會選擇保留財產,到過世後再給子女繼承。
但還有很多父母會站在「節稅」的角度思考,這時就要先瞭解「生前贈與」及「死後繼承」各自涉及的稅賦。
例如:老王有一筆位於台北市的房子,目前土地公告現值為1200萬元,房屋評定現值為200萬元,另有存款500萬元。
北市千萬宅「生前贈與」獨生子女
老王覺得存款大概足夠他和太太養老,想要先將房子贈與給唯一的小孩,老王需要繳納:
一、土地增值稅(稅率為20%、30%、40%):假設為240萬元。
二、契稅(稅率6%):假設為12萬元。
三、贈與稅(稅率為10%、15%、20%):
▶贈與總額:1400萬元
▶免稅額:244萬元
▶扣除額:252萬元
(土地增值稅及契稅如果由受贈人繳納,可自贈與總額中扣除)
▶贈與淨額:904萬元(1400萬-244萬-252萬)
▶稅率:10%。
▶應納贈與稅額為90萬4千元
四、總計稅額:342萬4千元(240萬+12萬+90.4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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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後留給太太、孩子繼承
如果等到老王過世時,太太及小孩繼承,繼承人需要繳納(假設也是現在過世):
一、因繼承而移轉之土地、房屋「不」課土地增值稅、契稅。
二、遺產稅(稅率為10%、15%、20%):
▶遺產總額:1900萬元
▶免稅額:1333萬元
▶扣除額:747萬元
配偶扣除額:553萬元
直系卑親屬扣除額:56萬元
喪葬費:138萬元
▶遺產淨額:0元(1900萬-1333萬-747萬= -180萬元)
▶應納遺產稅額為0元
從上述的計算可以發現,因為繼承時不用課徵土地增值稅及契稅,遺產稅的免稅額又比較高,所以,一般來說,不動產以繼承方式傳承,會是較為節稅的作法。
但如果資產眾多,目前已可概算應納遺產稅額很高,甚至會適用到15%或20%遺產稅稅率之人,則可以盡早規劃,搭配部分生前贈與,以真正達到節稅之效果。
作者簡介_周依潔律師
恩典法律事務所財富傳承部主任律師
經營臉書粉專「周依潔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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