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婿不合被淨身出戶,與妻還能復合嗎?劉黎兒:你不是假離婚,根本是「被離婚」,認清現實再出發

翁婿不合被淨身出戶,與妻還能復合嗎?劉黎兒:你不是假離婚,根本是「被離婚」,認清現實再出發

Q:我是博毅,今年52歲,老婆33歲,結婚7年,兩人現有6歲女兒、5歲兒子,3年前因家庭因素跟老婆假離婚,但約定等孩子長大後再復合,可是我覺得妻子身邊有別的男人,我該怎麼辦?

我跟妻子都是再婚,婚後老婆想繼續工作,而我工作時間被綁的很死,無法照顧孩子,需要岳父岳母幫忙接送到幼兒園,加上可以節省房租等,就住到老婆娘家。由於老婆是獨生女,岳父母都歡迎同居,但我跟岳父非常不合,他從一開始就嫌我年紀大且收入不夠豐厚!

我是資深的機電工程師,年薪超過百萬,但為了妻兒想多賺點,就接了夜班,每天都是凌晨2點多出門,下午3、4點才回家。但岳父看我白天睡覺就很不順眼,總說還可以再兼一個工作,完全不體諒我連來回路程,等於12小時都在外面工作,絲毫沒有自己時間。

回到岳家,我也無法打赤膊晃來晃去或歪在客廳看看電視,非常不自在,但只要能跟妻兒一起生活,這都是小事。可是3年前,不小心跟岳父擦撞一下,岳父就很誇張地倒在地上,說我故意要害死他的,吵了很多天不肯罷休,一直叫囂要我搬出去!

後來他又要我老婆離婚,鬧到後來,連我老婆也煩了,跟我商量好,因為現在孩子們還小,需要岳父母幫忙照顧,我的老家在南部,爸媽幫不上忙,因此我們先聽岳父的話辦離婚,等孩子長大,老婆就搬出來,屆時我們再一起生活,我當下也只好遷就現實。

離婚時,親權給了老婆,其後我們還每1、2個月還會聚餐一次,我也每月給她們7萬元生活費。老實說,我雖然很想跟妻兒住在一起,但不受岳父母管制,也覺得自在無比,自己租的公寓雖不那麼寬敞,但是愛怎樣就怎樣,而且就在工廠附近,我有很多屬於自己的時間,覺得假離婚也不錯。

但最近半年,老婆幾乎不接我電話,我也沒法跟孩子相聚,有次半夜想念孩子,我跑去前妻家,發現她的車不在,過幾天再跑一趟也是一樣。我打電話給女兒,她才說媽媽最近晚上不常在家,讓我非常憂心。

現在孩子還小,她就夜遊不歸,也不履行4人相聚承諾,我覺得她似乎是有新男人了。現在前妻把孩子放在家中不管,我是否可以討回親權?如果她再婚,可以不支付他們生活費嗎?我真的只想建立4人的美滿家庭,難道這是妄想?

 

A:博毅好,辛苦你了,可以想像你逐漸失去妻兒與人生目標的痛苦,很辛酸吧?但一定要冷靜面對一切才好!

 

首先,問題早已在3年前埋下根源,現在要挽回已經來不及了。你妻子會依照父親意思離婚,並非因為岳父跟你相撞跌倒的偶然,而是一種必然,主要是她就住在娘家,又是獨生女,她就永遠是公主。

 

在你看來岳父提出的不合理要求,你妻子未必認為她爸爸有錯,而你岳父或許也是察覺女兒的感覺,才代她說出來!在你與爸媽之間,她顯然選擇了後者,你等於是被離婚,而非假離婚!

 

3年前離婚時,你妻子或許是為了順利離婚,也盼望今後你繼續給生活費,才會畫了復合的大餅。雖然她也是為了孩子.或可能不想夾在父親跟你之間受煎熬,不全然是在騙你,但我想她原本就沒想要復合的意思。

 

 

她說等孩子長大再復合,大概不是真心的,孩子長大的艱辛過程中她不想跟你一起奮鬥,人生藍圖顯然早就沒有你。你會信以為真,也是沒理解到要帶孩子又上班有多辛苦,她當然覺得幫忙帶孩子的爸媽才真正可靠!你雖愛妻兒,但能想到的就是換夜勤、多加班來增加收入,對於孩子每秒鐘都很費事的現實沒有多付出關心,才會讓你妻子覺得你只要出生活費就好!

 

你不能因為有兩晚她沒開車回家,就判定她夜遊不歸或有其他男人,即使她這樣做,也無法說她不負養育責任,因為家裡還有外公外婆在,孩子並未遭棄置不管。

 

即使提出親權訴訟,你因為夜班、加班無法接送孩子,南部父母也幫不上忙,你的養育環境及條件差多了,顯然爭不到養育權。

 

如果你辭職想專心照顧孩子,欠缺收入的你,條件只是越來越差而已。你自己也應站在孩子立場來思考,怎樣對孩子才最好,不要意氣用事。

 

此外,如果前妻再婚,除非她的丈夫認養你的孩子,否則你仍須支付養育費,至於未來支付金額及會面次數等,也可以跟前妻好好商量。若你表現理性些,相信前妻也考慮你的立場。

 

你既然重新享受了單身的自由與舒適,現在只要認清復合的非現實性,你也可以跟前妻一樣,開拓你的第三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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