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位朋友A的婆婆生病,因為先生在中國工作,她每周從忙碌行程中硬擠出時間探視,南北往返讓她勞累不堪。過程中,A曾提議送婆婆到安養中心,但已出嫁的大姑、小姑表示「媽媽不想離開家」,主要照顧的小叔不置可否,送安養一事因此不了了之,但長期臥床讓讓婆婆嚴重褥瘡,痛苦不已。
A很生氣,覺得世界上為什麼有大、小姑這種自私的人。每探視一次,翌日就跟同事、朋友抱怨,有時罵到面紅耳赤,激烈程度連同事都半開玩笑問:「妳要不要去看一下醫師?」
有人可以恨,就不用為自己負責
韓劇《精神病房也會迎來清晨》有一段對話說:「人如果無法改變痛苦的處境,就會製造出能埋怨的對象,去恨、去怪罪折磨對方。他們必須這麼做才能活下去。」
這的確符合我多年諮商工作裡的觀察,將怨恨放到某些人身上,可以讓人逃避面對真正的問題,處理問題的心力。簡單來說就是,有人可以恨,就不用為自己負責了。
然而,有人可以怨、可以恨,固然讓人減少直面困境的衝擊,但是因為問題核心沒有解決,怒火不僅不會熄滅,還會延燒,進一步造成其他困擾。譬如,A以強烈情緒向同事、朋友抱怨此事,造成大家心理負擔,看到她一開口就想逃走。
如果A要避免此情況繼續惡化,有必要了解自己這一肚子火是怎麼燃燒起來的?
找出自己在意的點,放棄改變別人
A與婆婆在她生病之前就相處不睦,要她親自照顧婆婆她心有不甘,但家庭觀念讓她認同身為長子的先生應該要做些什麼,不能置之不理。而且她自己也忌憚別人的看法,不想落個逆媳罪名。
A自認攬下長子應該照顧的責任,每周探視「代夫盡孝」,但心理上對這任務又很不愉快。A覺得自己這樣克盡本份,但其他人並不當一回事。看到婆婆照顧有缺失,親生子女都沒作為,她非常看不下去,但除了提供意見之外,她也無法做什麼事。看著這樣的事情發生,愈想愈生氣,好像自己也很不孝一樣。
想要被認為是孝順的人,在忙碌生活中勉強卻做不到滿意程度,A在不相干的人面前罵他人沒盡責,藉此讓自我感覺沒有那麼糟糕,無意識地意圖維護自己是好人的認知。
這些彼此之間相互矛盾的需求,是A把自己弄得很不舒服的主因,將注意焦點放在大姑、小姑身上,不斷反覆批評她們,在意她們有什麼地方沒做好,這是劃錯重點。
如果要從這樣情境裡跳脫,A應該要認真想想,自己到底在意什麼?譬如,是被為人媳婦應該有什麼樣子的框架綁住嗎?那些事情是媳婦應該要做到的?誰希望自己去做?做哪些事情?自己有沒有想要主導解決所有的問題?還是覺得盡孝是子女應該做的,媳婦沒有血緣關係只是配角?已經為先生多做許多的委屈?
想清楚自己在意的點之後,接下來看自己可以做的是什麼。放棄想要改變別人,讓別人去做的想法,將期待放在他人身上,多半不會有成果。
別把兒子的問題,變成媳婦的主場
我們只能做自己能夠做到的,如果認為住安養中心是重要的,那自己能做的部分,如蒐集相關資料、進一步說服相關人、費用的支付分配等等,而且這些最好交給先生出面,現在視訊很發達,討論的事情交給兒子出面,不要自己辛苦的把兒子應負的責任,變成媳婦的主場。
總之,捨棄「自己無法做,又看不慣別人的作法」;「想要做自己,又無法違背他人意願」、「自己不想改變,希望別人配合……」這些矛盾的需要。想要多了,只是自己為難自己。選擇能操之在己的,不能操之在己的,就放手給別人,這也是放過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