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傳稻田全給小弟 20年後竟價值2億
20年前,金家三兄弟協議將父親名下的5千坪稻田,轉移到陪在父母身邊幫忙務農的最小弟弟金榮學名下。
老大金奉學和老二金秉學在首爾讀完大學後,便各自投入事業並開始職場生涯,對讀書沒太大興趣的老三金榮學則在鄉下陪伴父母務農。兄弟間也達成協議,將每年家中稻田生產的大米分配20%寄給老大和老二,其餘交給老三直接使用或銷售來貼補家計,當時稻田本身並沒有什麼價值。
經過20年後,意想不到的事情發生了。金榮學名下的稻田及周邊地區被指定為待開發區,由政府徵收後,會給予100億韓元(約合台幣2.34億)左右的補償金。對於務農了一輩子的金榮學來說,好比天上掉下一筆橫財。
心地善良的金榮學認為,儘管那片土地是登記在自己名下,但畢竟是從父親手中繼承,算是他和哥哥們共同擁有的財產,於是苦惱著該如何和兄長們分享那筆補償金。
接著,某一天兩位哥哥來到金榮學家裡,不分青紅皂白地遞給他一張保證書。對務農以外毫無所知的金榮學看了保證書的內容感到困惑,兩位哥哥僅以「這已經由專業律師鑑定,不會出錯」為由,催促他趕緊簽字。
而他大致看過內容後發現,他們打算將該片稻田得以分配到的補償金分給老大50%、老二35%、老三15%。金榮學提出自己的分額是否太少的疑惑,兩位哥哥卻解釋:「你已經使用這片土地很長一段時間,而且繼承法本來就會給老大和老二比較多分額。」(這當然也是謊言,民法裡兄弟間的繼承分額完全相同)
敦厚老實的金榮學敵不過哥哥們的糾纏,在保證書上簽了名。
兩個哥哥聯手哄騙 2億土地補償金只剩1200萬
來找我諮詢的是金榮學的兒子金齊亨,他非常憤怒。
「不管在烈日下或風雨中,我父親一直以來都勤勤懇懇地辛苦種田,我也一樣。每年秋天收割時,父親都會按時把大米裝進麻袋內,寄給那些未曾幫過一丁點忙的伯父。當初把爺爺名下的稻田轉移給父親,也是大家都同意的事情。況且在這之前,他們不曾關心過這塊地,過去20年裡,這片稻田的所有相關稅金都是由我們繳納,爺爺奶奶也都是由我和父親照料。」
我收到金齊亨父親所簽字蓋章的保證書後,仔細研究了內容,大致如下:
1. 金榮學決定將自己名下,位於京畿道江華郡5千坪土地,分配到的徵用補償金中的50%贈予金奉學、35%贈予金秉學。
2. 此外,過去一直使用上述土地耕種的金榮學為了將收益歸還給兩位兄長,決定承擔上述第一條款所描述的金額分配過程中產生的所有稅金。
「這是對您父親非常不利的內容,怎麼會貿然就簽名蓋章呢?」
「剛拿到時,我父親也非常驚訝,但迫於兩位伯父的威脅,他們說這樣才符合法律,所以只好簽名蓋章。但嚴格來說,他是受到威脅才動筆,這份保證書應該無效吧?」
我搖了搖頭。
「儘管民法裡的確有遭受威脅、因恐懼簽訂合約後,能被無效處理的規定。但是法庭上視為『認定受到威脅的範圍』非常窄。若是被持以凶器威脅,或是非常危險的狀況還有較大的機會,但僅是口頭威脅逼迫,似乎不足以使保證書失去效力。」
進行諮詢的過程中,我內心也不好受,這兩位兄長實在太貪心了。尤其是「分配過程中產生的稅金也由金榮學全部負擔」這部分,對金榮學來說會是致命的毒藥條款。
目前稻田是在金榮學名下,因此補償金先歸金榮學所有,再分配給兩位哥哥。這麼一來,一開始收到100億韓元時,就會被收取一次稅金,將剩下的金額分贈給兄長時,又會再被收取一次稅金。
依照保證書的內容,一切相關稅金都將由金榮學負擔,那麼這筆100億元的補償金,最後實際到他手上的金額也許不到5億韓元(約合台幣1200萬)。
翻遍民法 一妙招撤銷「土地贈與約定」
「我父親總是為伯父們感到驕傲,他常說他們和自己不同,兩位都很會讀書,所以去了首爾的大學,還找到很好的工作。不過其中一位經商失敗,積欠了不少債務,另一位則是勉強度日的月薪族,聽說了這筆補償金之後,整個見錢眼開。現在不管用什麼方法,我父親都希望能讓保證書失效,讓三兄弟能正當的各拿走三分之一。律師先生,請問真的沒有辦法嗎?」
對律師來說,面對委託人提出這種將已經簽名蓋章的文件變成無效的要求,會非常為難,因為法院幾乎不會認可這種要求。基本上,法院會將「本人簽名蓋印的文件」按照記載內容直接生效,這代表簽名和蓋上印章在文件上有著極為重要的法律效力。
不過兩位兄長過分的貪念,讓務農了一輩子的小弟在100億韓元的補償費用中,僅能獲得區區5億韓元,這樣不公平的結果連我也感到氣憤。我決定再深入思考一下,便先請委託人回去了。
「啊,原來這樣做就可以了!」在苦惱了好幾天,仔細查閱所有相關法條後,我終於拍了膝蓋,想到一個妙計。不過因為是個「奇妙」的對策,我有些擔心委託人能否接受這個提案。
當齊亨再次來訪事務所時,我小心翼翼地開啟了話題:
「我苦惱了許久,想到了一個方法,不過不曉得您能不能接受。」
「請盡管說,現在我和父親能相信的人,除了律師您之外沒有其他人了。是什麼方法呢?」
我仔細地向他說明:
「首先,稻田是在您父親名下,原則上補償金也歸您父親所有。而他選擇無償將補償費用分享給兩位兄長,這樣沒有任何代價的給予在法律上稱為『贈與』。目前造成問題的保證書直接記載了您父親『確定將補償金贈與』兩位伯父的內容,他若想讓這個贈與的行為失去效力,有一個方法可以撤銷贈與。」
韓國民法針對撤銷贈與行為有兩項規定,其中一項為「受贈者對贈與者本身、配偶或子女犯下罪行時。」換句話說,受贈者金奉學、金秉學若是對贈與者金榮學或是他的兒子金齊亨做出某種犯罪行為,金榮學就可以撤銷贈與約定。
金齊亨歪著腦袋開口:「犯罪行為指的是什麼……我不太能理解。」
我搔了搔頭後回答:「其實只要您和您父親被伯父們揍個兩拳也算數……」
齊亨一邊說著「什麼?」一邊睜大了雙眼。也就是說,如果補償金的贈與者金榮學或是他的兒子金齊亨被受贈者金奉學或金秉學攻擊後受傷,就會構成刑法上的傷害罪,成為足以解除贈與的犯罪行為。我把這個「妙計」說了出來,但不知道齊亨會如何理解,所以小心地解釋一番,之後他陷入了沉思。
手足爭產落幕 三兄弟各拿1/3
過了一個月左右,齊亨再次來訪,並遞給我一個黃色信封袋。
「這是父親和我的驗傷診斷證明書。」
齊亨和我分享的故事大致內容如下:
中秋節當晚,全家人聚在一起時,齊亨向伯父們討論了保證書內容的不當之處,要是平時的狀況,金榮學肯定會勸阻兒子,不過這次卻委屈的一起爭辯。
總是溫順的小弟一臉嚴肅的回嘴,兄長們認為金榮學不懂規矩,推了他和兒子一把後再打了他們一巴掌,金榮學被推倒之後,頭撞到了一旁的櫥櫃。隔天,金榮學和兒子分別從醫院收到了需接受治療兩週和一週的診斷書。
由此可見,平時兩位哥哥是多麼的不尊重小弟。我附上齊亨交給我的診斷書,向金奉學和金秉學提出記載著以下內容的通知書。
收件者:金奉學、金秉學
寄件者:金榮學
寄件者代理人:曺祐誠 律師
題旨:贈與合約解除通知
1.閣下(金奉學、金秉學)和金榮學之間,於二○╳╳年╳╳月╳╳日,曾簽訂關於仁川市江華郡稻田徵收補償金的贈與合約。
2.不過閣下在二○╳╳年╳╳月╳╳日中秋節當晚,對贈與者金榮學與其兒子施暴,導致上述二人被診斷需接受為期兩週及一週的治療。閣下二人共同施加暴力的行為,觸犯了暴力行為等處罰相關法律第二條第二項的罪名。
3.根據韓國民法第五五六條第一款第一項,受贈者(接收贈禮的人)對贈與者本人或其直系血親進行犯罪行為時,贈與者可以撤銷贈與合約。
4.因此,贈與者金榮學正式解除與閣下的贈與合約。
二○╳╳年╳╳月╳╳日
上述發言人
曺祐誠 律師
根據我寄出的證明文件,保證書已不具有法律效力,因此稻田的徵收補償金全數歸土地持有者金榮學所有,兩名哥哥對此沒有任何干涉的權限。兩人對於補償金過度的貪念導致他們最後一分錢都無法獲得。
最終,兩人前來向金榮學反覆道歉並請求原諒,三兄弟在我面前再次簽訂了協議書。新制定的協議書主要內容為:「賠償金將由三兄弟各獲得三分之一,並各自承擔三分之一的稅金及其他公共費用。」金榮學最後在總額100億韓元的補償金中,扣除稅金後可獲得大約25億左右(約合台幣5900萬元)。
律師的工作是什麼?當然基本上是投入紛爭,站在一方與另一方進行爭鬥,但我們有時候也會成為在整體構圖中,規畫出最理想結果的人。
100億韓元的高額補償金讓兄弟們暫時蒙蔽雙眼,不過透過微妙的諮商,三兄弟的事件最終在公平的分享下結束,我想這也是他們過世的父親所期望的結果吧。
作者簡介_曺祐誠(조우성)
律師事務所Must Now的代表律師。畢業於首爾大學法學院及同校研究所。1997年開始擔任法務法人太平洋民事總管部和企業訴訟部合夥律師,長達18年;2000年開始以企業、地方自治團體、政府機關為對象,進行法律風險管理、協商、領導力等主題課程,並以卓越的解決問題技巧、高人一等的智慧和豐富的臨場經驗備受認可,更被譽為「教導CEO的律師」「教導律師的律師」。曾擔任朝鮮商務俱樂部的諮詢委員,參與過廣播和電視節目演出,展現了才華洋溢的口條。現正主持Podcast:《曺祐誠律師的人生內功》《曺祐誠律師的經典乘載》節目。本次出版的《一場快樂勝過千萬悲傷》是以他數十年來律師生活中聽到、看到,以及經歷過的周遭真實故事為基礎所撰寫的短篇故事集。就像觀看一部電視劇或電影般,能讓人感受到其中的趣味和共鳴,部分故事也被電視劇《非常律師禹英禑》改編使用。
本文摘自如何出版《一場快樂勝過千萬悲傷【《非常律師禹英禑》援引的真實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