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位姊妹,問題不在壞媳婦、壞兒子、壞小姑身上,問題只有一個,就是沒錢。
公公70餘歲,如果身體許可,要工作賺錢、當義工、無所事事,其實都可以。當然,如果是建築業,又要到現場,確實比較辛苦,但這也是他的選擇,或許他就是做身體健康的,旁人不好說些什麼,所以這不會是重點。只是關鍵點來了,如果你們夫妻搬出去住,你們的房租是由誰來付?
自己沒錯吧?一家六口,跟公公分居,房租當然自己付。既然分居,那麼公公的房租,也是由他自己承擔,或是由你先生、他姐姐兩個人付,這應該也沒錯吧?
所以,小姑對你的抱怨,其實就可以很明確了。公公跟你們住一起,他得要支付房租,替你們省下了原本得要自己付的房租費用,讓你們可以把錢拿來照顧小孩。而且,原本公公可以不工作,讓你先生與小姑一起承擔他的開銷,但是,公公既然有工作,就不能跟你先生要生活費,於是你們又省了一筆錢,可以用來照顧小孩。
從這個角度來看,因為跟公公住,所以你們一共省了兩筆費用,一筆是原本就要付的租金,現在有人付;另一筆是原本該給公公的扶養費,你們不用付,當然小姑也是。
這樣,你還會對於小姑的抱怨,百思不得其解嗎?
公公為什麼、有什麼義務幫你們付房租?當然,你可以說,因為反正他一個人住也要付,可是,1個人的租金,跟7個人的租金是不一樣的。
如果他一個人住,不需要承擔這麼龐大的房租,或許他就不用在七十餘歲的高齡,還得要建築業上班,可以每天在廟口跟同年齡的阿公下棋、聊天、罵政府,不是嗎?
從你們的角度來看,當然也沒錯,因為你們盡力了。你先生跟你,盡心在照顧4個孩子,讓他們可以得到比較好的教育、生活環境,錢也都花在這裡,而不是用在夫妻兩個人的享樂,所以也不能苛責你。
唯一要說的,可能是,在生孩子之前,要考量自己的經濟能力,否則一晃眼,你跟先生的青春歲月,都會耗費在養育孩子身上,他們大了,你們老了,覺得人生好不公平,因為為了孩子,這20年,可能你們都無法過上好日子。
你們可能都沒錯,公公好心,希望能幫兒子分攤一點開銷,也可以一家人團聚在一起。你跟先生好心,希望可以就近照顧公公,公公既然還能賺錢,就讓他分攤房租,減輕生活壓力。小姑也好心,希望你們別讓爸爸這麼累。她當然不願意拿錢出來奉養爸爸,不是因為嫁出去了,而是因為,爸爸哪天真的不做事了,那你們就會有房租壓力,為什麼她得要給錢,幫你們付房租?
其實,你們沒有姑媳問題,只有錢不夠用的問題。這部分我沒辦法給你什麼好建議,只能跟你說,真要杜絕小姑抱怨,最好的方式就是房租自己付,至少不會讓人家覺得,你們讓老父親出去工作幫你們付房租。孩子是你們要生的,公公沒有義務為了你們的開銷龐大,還得要出去工作來支付房租,不是嗎?
既然是家人,就是盡量不要妖魔化對方。站在對方的立場想想,你會得到很多不同的觀點,人,都是自私的,你是,他也是,請別忘了這件事。
作者簡介_呂秋遠
宇達經貿法律事務所 負責人
東吳大學 兼任助理教授
NEWS98 九八法律事務所 廣播節目主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