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進職場前幾年,見識各種奇葩人種,最討厭的同事有幾種:
第一種,離不了職:整天嚷嚷明年要離職,卻死活都離不了職的老屁股。
第二種,嫌東嫌西:經常抱怨公司制度薪資都不如別家,也都不見他準備跳槽。
第三種,表裡不一:老愛裝出一副古道熱腸,實際是府城極深的老狐狸,麻煩工作絕不沾手,黑鍋永遠別人揹,還都說是為你好。
第四種,仗勢欺人:憑藉年歷過久、裙帶關係、誰的遠房親戚等,老是目中無人,排佔功勞永遠第一。
社會染缸待越久,心就會莫名的累,不時告誡自己:千萬別成為職場米蟲,更不要變成跟他們一樣的珍奇異獸。同時也明白,不管換什麼公司,怪獸只會換了名字,並不會消失。
之後過了幾年,看職場四大惡人的眼光又換了角度,逐漸從討厭變成了理解,才發現當初自己是多幼稚跟不成熟。
不是每個人一開始就懂如何混水摸魚,練就成金鋼不沾鍋的好本事,甩鍋不是針對誰,只是正常的躲避球物理反應。
對於職場某些人而言,工作成就感根本不重要,重要的是能準時下班接送小孩,領到薪水付房貸。
他的確就是仗著人脈高你一等,不需要對誰感到抱歉,他所承擔的是你看不見的責任跟壓力。
剛進職場,的確很在意旁人如何看待你,同時期待有個能讓自己發揮實力的舞台。
但你不可以要求別人都跟你一樣,所謂的幸福不見得非建立在工作上,你以為惡人在阻擋你升遷,或許你只是無意中耽誤了他下班,就這樣結下樑子而已。
人生本來就是多選題,有人年輕時選擇了婚姻,年老時選擇了事業,也有人一輩子都只做一種工作。
也有人以打工為生,職場對某些人來說只是生存的工具,無法具體說哪一種才是對的,但能選擇自己喜歡,便是幸福的。
倘若你能經歷幾個爛公司、壞同事、渣老闆,下次就會懂得珍惜視你為千里馬的伯樂公司,但不管換多少間,願你離開就必須學會要放下,唯有自己變好、變強,薪水變多,才是實在。
每個人的肩膀上,都有大大小小不同的包袱與責任,每個人的內心裡,都有不願說不想講的惶恐與不安,願那些人生的不順遂,都只是經過,願那些谷底的經歷都只是讓我們通過,正視自己,開始,學會,選擇自己想要的生活。
(本文摘自《立志把生活過成喜歡的樣子》,時報出版, 謝雪文(雪兒Cher)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