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於自己內心的選擇
問題更重要?還是關係更重要?發出這種疑問,其實不代表所有情境下,問題都不如人重要。一位同學談到對媽媽的憤怒:「弟弟單身,收入略高於我,完全有能力買房子。而我有房貸要還、有兩個孩子要撫養,有段時間老公還待業,媽媽卻想方設法要我把存款拿出來『借』給她,幫弟弟付全額買房子。」
解決這個問題,其實根本不需要憤怒。因為就算你不「借」,媽媽也拿你沒辦法。錢在你手裡,她還能搶過去不成?但這位同學是做不到的,因為她還要考慮媽媽的感受,如果她不「借」錢給媽媽,媽媽會傷心、失望、生氣。但她又做不到心甘情願給媽媽錢。所以,對她來說,錢和媽媽的感受,都很重要。兩者發生了衝突,她消化不了。
這時,依然可以問一個問題:「錢(我們之間的問題)更重要,還是媽媽的感受更重要?」如果你的內心做了一個判斷,是錢更重要,那就不用再考慮媽媽的感受了。如果你覺得媽媽的感受更重要,那就放棄錢。
當你做出忠於自己內心的選擇時,你就可以為自己的選擇負責了,也不會再對別人憤怒了。因為,憤怒就是你無法為自己負責時,希望別人為你負責。有時,你之所以憤怒,是因為別人在指責你、否定你、傷害你,你以憤怒來保護自己。這時,你更關注的是「在你眼裡,我是不是好的」。你依然要問自己一個問題:他對你的看法更重要?還是你們的關係更重要?
不含敵意的堅決
當你覺得對方更重要、覺得你們的關係更重要時,並不意味著你要以妥協來保護對方、維護你們的關係。這種狀態可以表述為:我可以不同意你的觀點,但我依然可以保護你這個人。
在小孩長大的過程中,基於他人生認知的有限性,經常會提一些「無理」的要求。比如說,坐火車時,他會突然跟你說想立刻回家;路過玩具店時,會很想要某個特別貴的玩具……你不滿足他的這些需求,他就跟你鬧、發脾氣。
這時,你沒有辦法滿足他的這些需求。應該怎麼做?有的媽媽就會很憤怒,指責孩子「不懂事」、「無理取鬧」,威脅「再不聽話,我就不要你了!」。實際上,這就是媽媽把問題放到比人更重要的位置上了,在那一刻,她們更想要一個「懂事」的孩子,而非真實的孩子。
那如果要把孩子放在更重要的位置上,應該怎麼做?──平靜地拒絕。
我允許你表達需求,我只是無法滿足你而已。我允許你有自己的觀點,我只是不同意而已。雖然你是個『不懂事』的孩子,但我尊重這就是真實的你,並依然愛你。我不會因為你不是我想要的那種孩子,就用我的權力去傷害你。如果你因為拒絕而感覺到受傷,我很想跟你道歉,願意向你解釋,讓你好受一點:很抱歉,媽媽滿足不了你,原因是———。我道歉不是因為我錯了,而是為你的難過感到遺憾。同時,我願意看到你的難過,願意陪著你一起難過。你因此生我的氣,我也會在這裡陪著你。如果你願意,我也可以做些別的來讓你好受一點。
這就是「不含敵意的堅決」。
我堅持我自己,你也可以堅持你自己。我表達我的觀點,你也可以表達你的觀點。我們可以在觀點層面上做討論,彼此堅持。但無論我們怎麼堅持,即使你不改變,我也不會因此而放棄跟你的關係,更不會利用憤怒來威脅你、懲罰你、強迫你改變。
作者簡介_叢非從
薩提爾模式心理師、講師,十餘年心理學專業,應用心理學碩士、中國國家二級心理諮詢師(同台灣諮商心理師)。主要接受薩提爾模式、精神分析、認知行為培訓。
本文摘自寶瓶文化出版 《願你擁有憤怒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