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薪25萬和3萬煩惱依然相同!人生最爽的不是賺許多錢,做喜歡的事才真正奢侈

月薪25萬和3萬煩惱依然相同!人生最爽的不是賺許多錢,做喜歡的事才真正奢侈

示意圖,非當事人。圖/達志

如果你付出時, 覺得痛苦你就會一直在等待回報。等不到回報, 痛苦會乘以痛苦並遷怒於無法回報你的對象。如果你犧牲自己,能因付出而感到滿足,你便不會透過犧牲換取你想要的而無意間施壓於他人。那麼, 犧牲的當下, 你就擁有幸福。

工作和愛情,若要擇一,你選哪個?

 

選擇哪一個,人才會比較快樂?

 

有多少人把自我實踐擺在第一順位而忽視愛人需求,直到錯過, 直到自己成為最孤獨的成功者, 卻早已不是那個最初的自己。在追到夢想之前,「最初的自己」已經先死了。

 

「物質的需求, 對我而言沒有吸引力, 好的房子、車子、奢侈品, 都不重要, 重要的是我能拍影片作品, 還有⋯⋯談戀愛。」這段話從知名影像創作者阿翰的口中說出。

 

他認為,擁有愛情和能做喜歡的工作是首要。賺錢的目的,是為了延續自己的興趣。而他是少數在追求夢想之路上,「最初的自己」沒有死亡的那一個人。

 

當他的影片有了上千萬人次觀看, 他成為走在路上,會被頻頻要求合照的人物。他也總是謙虛地遇見粉絲就問好、表示感謝、鞠躬, 深怕自己不小心忽視了路上任何一個想與他搭訕的眼光, 即使自己根本對社交沒自信、感到懼怕,他也體貼每位靠近他的觀眾。

 

成為明星以後, 依然租著舊舊的小套房, 依然期待著喜歡的人能騎著摩托車來載他回家, 依然到古董服飾店蒐集二手服飾, 依然嚮往台北這座繁忙的夢想之城, 終能碰上一段王子配公主的熱戀。

 

而每每親見他愛情裡的糾結與創作上的熱情, 我都十分羨慕。畢竟, 大多數的我們, 往往在「賺錢求生存」和「享受生活」兩者間不斷拉扯, 直到錢越賺越多,責任越扛越大, 擁有的越多, 犧牲的越多。生活好起來了, 理想經常被犧牲了。

 

高薪並不代表擁有幸福, 若為了滿足生存的條件, 卻讓自己活得失去靈魂, 值得嗎? 我們必須探討:「追求財富」和「平凡知足」之間,自己真正想要的是什麼?

 

我有一位「月薪25萬台幣」的鄰居,在外商公司工作,31歲, 管理職。那次和優秀鄰居聊天, 討論在台北月收入25萬元的人,在過什麼樣的生活? 我們認為,月薪25萬元和月薪3萬元之間, 除了社會階層不同之外,大多數煩惱是依然相同的。

 

一樣存錢並嫌錢不夠用, 一樣厭煩那份當初嚮往的工作,一樣有老闆的壓力,一樣有受制於人的時候, 一樣經常感到不自由,一樣曾想丟下一切凡塵俗事獨自躲起來。

 

他同樣得面對工作的乏味、對職場的種種不耐煩。

 

關於「月薪25萬元在台北的奢侈」,我們聊到他以外的其他高薪網友在論壇上的看法,他們認為從當年的3萬元月薪到25萬元月薪,最引以為傲的奢侈如下:

 

1. 喝星巴克150元不眨眼,對「買一送一」沒感覺。

2. 出門只搭計程車,忘記捷運怎麼搭。

3. 吃Uber Eats 一個人一次就點500元。

4. 懶得做家事就請打掃阿姨。

5. 去吃到飽餐廳時,再也不用刻意前一餐不吃。

6. 麥當勞薯條加大,只吃一半就丟掉。

7. 搭計程車找零錢時,10元硬幣掉到地上不用撿。

 

有錢為什麼爽? 因為你再也不必為了台北的高花費感到壓力, 不再為了生存而戰戰兢兢, 不怕繳不出下個月房租,想吃就吃不用省,想浪費就浪費。

 

這些因高薪而擁有的奢侈與浪費,只能稱得上「舒服」卻無法讓人感受精神靈魂層次的「快樂」。

 

出社會三、五年以後,人通常會有一種「被困住的感覺」,被職場困住、被主管老闆、被人際關係、被目標、被自己困住。

 

好像你只是在追求,而非享受。

好像你再也無法喜歡自己曾經熱愛的事情。

好像最初的熱情被熄滅。

好像要不是需要這份薪水,我才不想待下去。

 

當你剛出社會時, 你可能夢想將在某個專業領域拚命二十年;當你40歲,可以有月薪25萬。但你沒料到的是,在台北生活,25萬月薪和3萬月薪, 除了世俗定義的階級差別之外,「對於快樂與否的感受度」差別其實不大。

 

我常問自己,上一次「真正感到快樂」是什麼時候?這個問題的答案,對我而言,從來不是賺到錢的時候,錢能換來的快樂都短暫,錢是滿足生活的必需品,它很重要,卻不是讓你快樂的真正原因。

 

我的快樂是:上一次和朋友家人, 一起在家慶生吹蠟燭的時候; 上一次熬夜三天沒睡只為寫出一篇書稿的時候; 上一次和喜歡的人牽手在台北散步六個鐘頭的時候。

 

這些都不是錢帶給我的,也與奢侈完全無關,而我卻在生命中,花了大量時間在工作和賺錢。

 

人無法為錢而活, 錢只是過程, 是讓你快樂的其中一個媒介。若你從未探索自己真正快樂的理由, 若你只有高薪, 你能擁有的只有無止境的浪費, 卻從來不曾知道, 自己熱愛的是什麼。這就是那些為了喜歡的事情會義無反顧的人, 他們總是令人羨慕的理由。不是他們奢侈, 而是他們知道自己的快樂。

 

賺錢很重要,月薪3 萬或25 萬之間,賺錢並不一定等於正確的路;收入較低,也不一定擁有幸福。真正的幸福,只有自己知道。但有一天我們必須為自己爭取一份選擇權─「用痛苦換來的錢,我不賺。」

 

人生最爽的不是賺許多錢,

而是賺剛剛好的錢, 活出熱愛的生活;

能做自己喜歡的事而無後顧之憂時,

才是真正的奢侈。

 

長大之後真的不想太忙,想要有時間和喜歡的人聊天,想要醞釀心情做自己喜歡的事,想要好好只為心愛的人付出,想要賺剛剛好的錢,想要做不勉強的工作,也不再勉強別人。

 

賺大錢的機會、成龍成鳳的捷徑, 所謂升官發財,那些都是別人的事。他人的欲望與痛苦,他人各自承擔,他人的渴求與掠奪,他人對我的期許,都與我無關。

 

與我有關的,只有先照顧好自己,然後好好愛你。

 

珍惜身邊的人,疼愛被窩裡的貓,做能讓我們一生惦記的事,活一份相互關愛的生活。

 

從此,我才擁有一個時刻, 真正喜歡自己。我願時光停留,一直待在這個狀態,生命再也沒有惡意與執念。

 

學會好好生活,走在緣分的人海裡,慢慢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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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摘自《好好生活 慢慢相遇:30歲,想把溫柔留給自己》,三采出版,黃山料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