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適應障礙症?
臺北榮總員山分院表示,「適應障礙症」是指在3個月內面臨壓力後,出現的情緒或行為症狀,而在壓力停止後,症狀未持續超過6個月心理反應。有些適應障礙症會混合多種臨床特徵,而非明顯的單一特徵,進而影響工作或生活。
14種適應障礙症容易出現症狀
1.對生活失去興趣,什麼都不想做
2.容易哭泣
3.自責
4.沮喪
5.絕望感,嚴重可能有自殺行為
6.緊張不安
7.擔心害怕
8.神經過敏
9.坐立不安
10.常冒汗
11.失眠
12.注意力差
13.心悸
14.手抖
一般的心理治療方式,可以經由會談、想法的改變,來減少焦慮、壓力或無法控制的情緒,採取一對一諮詢或以團體方式進行,提供較安全的環境,引導說出其恐懼、害怕或擔心,也可和有同樣感覺的人分享經驗,以得到支持、減輕或除去負面的情緒及想法,必要時依醫囑服用抗焦慮、抗憂鬱等藥物。
嘉義基督教醫院則是建議,除了心理治療外,也要搭配行為治療:
1、以漸進式肌肉放鬆或緩慢的腹式呼吸,減輕症狀發作時的焦慮。
2、在肌肉放鬆後,想像當時的壓力事件,配合認知修正後,以面對過去逃避的情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