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通常只是笑笑打哈哈,被問多了有次回對方:我以前為養家活口扮演總經理角色,現在為興趣嗜好扮演藝人角色,兩個都是本人,有什麽好調整。
我是這麼看的,這裡有兩個老黑,一個是本人心裡想的,一個是外人眼中看的,心裡想的那個自認做喜歡做的事合情合理,外人看的那個覺得身份行為有違社會常理,那我該接受哪一個,並由此決定生活型態?我選擇前一個!
這話說起來容易,做起來,起碼開始時,還真不簡單,我們人生上半場大都必須生活在外人眼光中,尤其和切身利益直接相關的人,如父母,師長,情人,老闆等,運氣好時,他們看到的和真實自己差不多,但多數時間,兩者差距不小,因而產生束縛。
進入人生下半場,多數責任已盡,許多外界束縛自動消失,但出於慣性,心中束縛沒有跟著消失,判斷事物仍以外界眼光,而不是內心需求為準,太多人因此汲汲營營終其一生,為了迎合外界期望,始終未曾走上自我實現道路,卻以為只是『人在江湖,身不由己』的必然結果。
講回街頭藝人,換個角度想,我站在街邊唱歌,這世上有多少人因此受害?答案是:一個也沒有!
如果因為擔心外界眼光而不去唱,有多少人因此受益?答案是:一個也沒有!既然如此,恕我無禮說一句:Who the mala cares別人怎麼看我!
(本文獲「老黑看世界」授權轉載,原文刊載於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