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歲婦人頭皮在年初發現有膿包產生,而且越長越大、甚至容易出血,到高雄榮民總醫院臺南分院就醫,經過檢查及病理切片後,證實是皮膚鱗狀細胞癌第2期,在安排頭皮腫瘤切除及全層皮膚植皮手術,已經完全根除痊癒。
出現潰爛傷口就要多留意
高雄榮民總醫院臺南分院外科部主任醫師陳進旺表示,常見的皮膚癌有3種,包括基底細胞癌、皮膚鱗狀細胞癌及惡性黑色素瘤。其中,皮膚鱗狀細胞癌發生的部位好發於頭或臉部,暴露陽光的部位及皮膚黏膜交界的部位(例如口唇)。
如果常出現潰瘍傷口產生、容易出血、有異臭分必物及疼痛,皮膚鱗狀細胞癌也比較容易發生在年紀較長的民眾,有可能是單一皮膚腫瘤,也可能是多發性皮膚腫瘤,外表看起來是紅色或肉色的腫塊或潰瘍傷口,腫瘤會逐漸變大,傷口上面有時會有一層鱗狀皮屑覆蓋。
觀察皮膚癌的5種皮膚病徵
1、腫瘤形狀不對稱。
2、腫瘤邊緣不平滑或不規則。
3、腫瘤顏色不均勻。
4、腫瘤變大。
5、原本扁平腫瘤變凸起。
皮膚鱗狀細胞癌早期發現時,如果腫瘤還小、沒轉移,通常只需要手術切除,治癒率接近百分之百,但若是腫瘤已經變大,而且轉移到淋巴結及其他器官,則可以放射線治療、電燒、冷凍治療及化療,來治療皮膚鱗狀細胞癌。
紫外線是皮膚癌最危險因子
陳進旺說,紫外線是引起皮膚癌最主要的危險因子,要預防皮膚癌的發生,防曬很重要。太陽大的時候,出門要記得以衣服、傘、帽子或防曬乳液等隔絕紫外線,保護皮膚,尤其是南部常是豔陽高照,不少民眾都曾務農過,有累積紫外線曝曬多年的歷史,要特別注意皮膚癌發生。
皮膚癌主要7大危險因子
1、長期曝曬在太陽紫外線下。
2、輻射線傷害。
3、燒傷傷口。
4、慢性癒合不良傷口。
5、慢性砷中毒。
6、身體免疫力下降。
7、某些基因遺傳性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