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自己!世俗標準,絕非一體適用的準則
不管為靈魂盡心,還是為慾望盡力,至少要忠於自己,做自己。
根據事物的一致性原則,我們通常會認定渴望安定生活的人,一定會有一抹寧靜的靈、內斂的沉穩與拘謹的性格;而渴望刺激生活的人,一定有一縷狂野的魂、外向的奔放與流浪的個性。
但是,親愛的,事情往往不是我們想像的那樣。在現實生活中,我們經常會看到一輩子過著固定生活節奏的人,卻擁有渴望飄盪到遠方的靈魂;而一輩子生活失序混亂的人,卻有著異常簡約的靈魂。
通常靈魂想要的不一定會跟生活想要的一致,所以生命才會充滿矛盾與違和感。要真的在各方面都能達到平衡,很難!通常都要忍痛割捨其中一方,或者至少需要角力一番,來達到維持一定平衡的消長。
人生最怕努力到最後,卻發現並不是內心想要的
如果生活慾望跟靈魂的渴求不一致,該選擇哪一邊?其實,選擇站在生活這一邊的並沒有比較世俗;而選擇站在靈魂那一邊的也並沒有比較高檔,端看選擇的當下所面臨的狀態與自己的心態。更何況很多時候,這種權衡只有比例的高低與濃度的多寡,並不是一種勢不兩立的態勢。
當然,有時候我們會發現,滿足了其中一方,另一方也能因此而得到滿足或者解放。這是一種很有趣的現象。雖然物質與靈魂,一個具體,一個抽象,但是,我們常常會看到靈魂的光芒突顯在物質的表現上。不管是對創造者還是使用者而言,當物品有了靈魂,擁有它就是一種兼而有之的滿足。
所以,在這兩者之間並不需要絕對的楚河漢界。生命很短,不管終其一生是為了靈魂努力,還是為了慾望效力,至少要忠於自己的本心,只有這樣,才能不悔無恨。
說真的,人生不怕辛苦,最怕努力到最後,卻發現自己拚搏的並不是內心真正想要的。謹記:世俗的標準,並不是量身訂做且一體適用的準則。自己想要的只有自己清楚明白,不需要向誰交代。因為所有的選擇都無關對錯,只要不違本心、忠於自我就已足夠。
親愛的,一個軀體不一定只能有一種魂魄;一抹生命不一定只能有一項追求。生活最有趣的地方就是,它不一定是單選題。你可複選,你可以簡答,你要申論也無妨。心之所「向」,才是一切的歸依!
本文摘自《面對失速的世界,你需要慢下來!》,開企出版,李少彤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