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再對子女過於「掏心掏肺」!50歲後的財務準備,以退休生活為優先

不要再對子女過於「掏心掏肺」!50歲後的財務準備,以退休生活為優先

記得暢銷書《下流老人》中,作者藤田孝典就歸納了造成「下流老人(也就是「過著中、下階層生活的老人」)」的四大原因,其中一項正是「子女因為工作貧窮,或身為繭居族而依靠父母」。而為了避免子女,把自己辛苦存下來的退休老本給「啃光」,在子女尚未成年之前,父母們就必須「採取一些行動」,才有助於避免這種風險發生。

例如我的好朋友精神科醫師楊聰財就曾表示:過去,父母們總有「養兒防老」的想法,但現在,多數父母已經有「子女們不來啃好就好了」的念頭。

 

所以,他對父母們的建議是:千萬別再對子女過於「掏心掏肺」,不論是教育金或生活費,都應該要「量入為出」,先以「讓自己無後顧之憂」為優先。

 

畢竟年屆50歲的父母們,子女多半已在國、高中的求學階段,這個時候要教育他們有正確觀念,避免他們日後成為「啃老族」,這在時間上,還是來得及的。

 

在此建議有空時不妨就跟子女定期溝通並達成共識:假設學業告一段落後,就不能再向家裡拿錢,甚至還應該「對家裡有所回饋」。

 

只要父母把子女像朋友一樣看待,並且開誠佈公地一起討論,我相信絕對可以得出以上共識。

 

另外,《50歲開始,優雅過好日子》作者保坂隆也建議,如果是用在子女身上的錢,應該要劃清界線,最多只能到孩子「出社會」為止。

 

而讓此一時期的所有財務準備,都是以退休生活為優先,先把夫妻兩人的退休生活顧好才是。保坂隆認為,如果包括自己的經濟,都能善盡責任、好好活下去,才不會對於子女或孫子女造成負荷。

 

日本的內科、顱內及心血管專科醫師石藏文信,也在他所寫的《好想殺死父母》一書中,再三提醒「遠離《家人這種病》」的七大守則之一就是:在孩子高中畢業後,父母也從「養兒育女」的工作中「畢業」了,要讓孩子獨立自主。

 

甚至,父母還可能因為子女的疏失、發生車禍,而被受害者要求一筆龐大理賠金的風險。例如前一陣子,有一則地方新聞報導是:彰化一名多次酒駕的施姓男子,最後撞死一人。雖然他被檢察官提起公訴,具體求刑10年。

 

只是為了替兒子贖罪,老父母卻得把遮風避雨的房子,賠給被害人以換得和解,不過也希望能多住9年,直到70歲。

 

這兩位老父母的慘況,還真是讓人覺得不捨。當然,也更突顯出「子女」這個風險預防的重要性,值得已屆50歲的父母們多加注意及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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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摘自《空巢的勇氣:人生下半場的35個必修學分》,時報出版,李雪雯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