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物不良反應知多少?

藥物不良反應知多少?

每次看病過後,拿到藥的第一件事,想問藥師們的就是:「這個藥有甚麼副作用?我有甚麼特別需要注意的嗎?」抑或者:「藥師,我對pyrine過敏耶,那這個藥我還可以吃嗎?」

所有藥品在常用劑量使用下出現的任何不想要的作用統稱藥物引起的副作用,但若是藥物在任何劑量之下產生的對人體有害的反應,就是藥物引起的不良反應 了。藥物不良反應主要分為兩種,可預期及不可預期的反應。

可預期的不良反應為一般藥物在正常劑量使用下常見的副作用,像是抗凝血劑(如:warfarin)引起的出血、乙型交感神經接受體阻斷劑(β-blockers)引起的心跳徐緩等;不可預期的不良反應為藥物使用過後產生無法預期的反應,這樣的反應通常跟使用藥物的劑量沒有相關且往往容易產生很嚴重的不良反應,像是使用了藥品之後產生過敏性休克或嚴重的皮膚不良反應等。

可預期的藥物不良反應造成的原因通常與藥品的藥理作用或藥物與藥物之間的交互作用有關,而不可預期的藥物不良反應造成的原因主要是個體差異,每個人的免疫系統防禦機制不同,對於屬於外來物的藥品,有些人的免疫系統可能會將它的某些部分視為外來病原而加以攻擊,在這樣的情形下,有可能會產生比較嚴重的不良反應,像是降尿酸藥(如:allopurinol)引起的史蒂芬強生症候群(Steven-Johnson syndrome),常見為發燒、皮膚黏膜處出現水泡及潰爛等症狀。

藥物不良反應出現的時間短則一日,長則1到3個月皆有可能,這主要跟每個藥物不良反應造成的原因有關,像是藥物引起的過敏性休克常見為服藥後數分鐘到 數小時內發生,藥物引起的史蒂芬強生症候群(StevenJohnson syndrome)則常見為服藥後一個月發生。
 
由於藥物不良反應症狀很多,並非只要有不良反應就不應該再使用這個藥品,而是應該依據不良反應的嚴重度(是否致命)、疾病治療藥物的選擇性以及病人的順從性等綜合考量之下才能決定是否繼續使用這個藥品。如確定為不再使用該藥品,即確定為對該藥品有藥物過敏,應註記在藥物過敏記錄卡上。

基於病人安全的考量,一旦確定是藥物引起的嚴重不良反應(如:過敏性休克、史蒂芬強生症候群、毒性表皮溶解Toxic Epidermal Necrolysis等),應該即刻停止使用該藥品,於藥物過敏紀錄卡上註記,並且告知病人,避免病人再次服用。

財團法人藥害救濟基金會日前也提供了「藥物過敏早期症狀自我檢視表」給醫療院所參考,可於處方藥品後供衛教病人使用,希望病人可以適時瞭解比較嚴重的藥物過敏症狀,也提醒病人若發生檢視表中一個以上的症狀時,應盡速就醫並主動告知用藥史,期望可以降低嚴重藥害的發生。
 
圖片來源:Pleuntj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