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億股票全落大哥口袋!老爸「借名登記」未立遺囑,手足還能討回遺產?律師教2招防家族內耗

5億股票全落大哥口袋!老爸「借名登記」未立遺囑,手足還能討回遺產?律師教2招防家族內耗

出於信任,許多父母習慣將不動產、公司股權等資產登記在特定子女名下,平時仍由長輩親自掌管與收益。然而,一旦長輩離世,這些名義上的資產究竟算「遺產」還是「登記人的個人財產」?若事前缺乏明確規劃,往往成為手足撕破臉對簿公堂的導火線。

 

李先生早年與友人合夥創立公司,當時因個人財務考量,決定以長子的名義認購股份,由長子擔任掛名股東。歷經十多年發展,該公司成功掛牌上櫃,李先生當年持有的股票市值已水漲船高突破5億元。

 

李先生日前因突發心臟病離世,並未留下遺囑。次子與三子主張,這批股票本質上是父親「借長子名義」持有,應全數納入遺產由三兄弟均分;但長子堅稱股票本就登記在自己名下,屬於個人資產而非遺產,拒絕分配。三人協商破局,最終鬧上法院。

 

借名登記的效力與法律盲點

 

「將自己的財產登記在他人名下,實質上仍由自己管理、使用與處分」的借名登記行為,只要不違反公序良俗或法律強制規定,在司法實務上被視為一種具法律效力的契約關係(性質類似委任契約,可參照最高法院99年度台上字第1662號判決要旨)。

 

從法律本質來看,李先生實質出資並掌控的股權,確實應屬於其個人遺產。然而,走入訴訟實務,真正的難題在於「舉證」

 

• 名義推定優勢: 法律上會優先推定登記名義人(長子)即為財產所有權人,長子在訴訟上佔據天然優勢。

 

• 舉證責任: 主張借名登記的其他繼承人(次子與三子),必須負擔全部的舉證責任,證明當年父親確實借名、出資並實際行使股東權利。若拿不出有力證據,極可能面臨敗訴。

 

 

「借名登記」或「資產代持」的兩大自保關鍵

 

長輩若有借名登記或資產代持的安排,切莫僅靠口頭約定,應及早落實以下防案措施:

 

• 白紙黑字與事證留存: 簽署正式的借名登記協議書,並完整保留出資匯款紀錄、股東權益行使憑證與股利收益流向等相關單據。

 

• 預先訂立合法遺囑: 在遺囑中清楚指明特定資產之真實歸屬與實質出資關係,定明遺產分配意旨,避免日後繼承人陷入舉證困難與家族內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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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公益講座:9月26日(星期六)上午10-12點。點我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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