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頭看看你寫下的目標,仔細檢視你的預算,算出能舒適支付所有開銷的稅後收入,再加上20%作為儲蓄和投資。這個數字,就是讓你獲得最大幸福感的理想收入。
賺多少才夠?幸福不是收入愈高愈多
舉個例子,假設過去三年,你們四口之家每個月花2萬五千元在食衣住行和雜支,維持還不錯的生活水準,一年就是30萬。30萬乘以1.2,得到36萬,這就是你的理想稅後收入水準。超過30萬的額外收入,對你的幸福感大概不會再有太大幫助。在中西部,成年人的理想年收入大約是320萬,沿海地區則是800萬(均已調整通膨),超過這個數字,幸福感的增幅就相當有限了。
這方面有一些值得參考的研究。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丹尼爾‧康納曼(Daniel Kahneman)和安格斯‧迪頓(Angus Deaton)在2010年的研究指出,約240萬台幣是讓幸福感達到頂峰的收入,超過這個數字之後,多賺並不會更快樂。
以每年3%的通膨率換算,這筆數字相當於2025年的約374萬、2035年的約502萬、2040年的約582萬。
但2023年,康納曼和賓州大學研究員馬修‧基林斯沃思(Matthew Killingsworth)合作的後續研究又指出,對大多數人來說,幸福感在年收入達到約1,600萬之前都還在持續上升。基林斯沃思補充:「例外是那些經濟寬裕但仍然不快樂的人。」這群「不快樂的少數」大約占15%至20%,對他們來說,年收入超過約320萬後的增幅,對情緒幸福感已經沒有太大影響。
你當然可以設定比我建議的數字更高的目標,但要注意:主動收入愈高,工作壓力通常也愈大。我在投資銀行工作時,董事總經理的薪酬最高,底薪約1,280萬台幣起跳,年度總報酬經常超過3,200萬。但他們同時要管理幾十個人,對公司各部門的獲利負責,長期處於高壓之中。
真正富有的人,不是最會賺錢,而是最能換回時間
景氣下滑時,董事總經理往往也最先遭到裁員。大企業執行長或許年薪幾千萬台幣,但代價是什麼?要面對幾十個直屬下屬、季度股東大會、媒體追蹤、不間斷的出差,以及每週層出不窮的危機,自由時間比一般人少得多。
有些人幾乎看不到孩子成長,孩子長大後可能因此留下情感上的傷。研究甚至顯示,承受異常壓力的執行長,預期壽命可能因此少一到兩年,這或許才是最大的代價。
相比之下,一個每週工時不超過40小時、有時間運動、準時回家跟家人吃晚飯的普通員工,生活品質真的比執行長差嗎?我不這麼認為。時間比金錢更珍貴,年紀愈大,這個道理會愈來愈有感。
真正能提升幸福感的,不只是賺更多錢,更重要的是賺錢的方式。在總收入中提高被動收入(例如股息)的比例,會比提高主動收入(例如薪水)更能讓你感到快樂。
不管你從事什麼工作,是企業高管、獨立接案,還是創業者,都要定期回頭問自己:我追求更多金錢的初衷是什麼?現在的選擇讓我更快樂,還是更痛苦?
作者介紹|山姆‧杜根
2009年創立「理財武士」網站,是《華爾街日報》暢銷書《懂用錢,愈活愈富有》的作者。他是當今財務自由運動的先驅之一,曾任職於高盛和瑞士信貸,34歲急流勇退,專心投入寫作。杜根畢業於威廉瑪麗學院,並在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取得MBA學位。
(本文摘自《高勝率的階梯理財法:FIRE運動先驅親身實證,掌握3階段×12個里程碑,28歲存第一桶金、34歲提早退休,享受有選擇權的人生》采實出版,山姆‧杜根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