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黃大煒相伴31年,Vicky曝曾答應求婚卻未完成登記
黃大煒以〈你把我灌醉〉、〈讓每個人都心碎〉等經典作品廣受樂迷喜愛,是華語流行音樂重要代表人物之一。家屬證實死訊後,許多演藝圈友人與歌迷紛紛表達不捨。
與黃大煒相伴31年的女友Vicky接受媒體訪問時坦言,得知消息當下難以置信,一度以為是假消息。她表示,目前仍不清楚黃大煒的實際死因,但透露對方長年受心臟問題所苦。據了解,黃大煒2022年曾因心臟衰竭就醫,長期受到心臟問題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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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翻攝自IG@huangdawei1010)
談及兩人關係,Vicky哽咽表示,黃大煒生前曾向她求婚,雙方原已達成共識,只差完成登記程序。不過因她去年胃癌復發,黃大煒希望她專心養病,兩人才未急於辦理結婚手續。她也透露,高齡86歲的黃母及黃大煒弟弟是在家屬對外公布消息前一天,才得知黃大煒已離世多日。
據TVBS新聞網報導,Vicky受訪時表示:「我10天後才知道,我真的好痛,我還不知道他怎麼走的!我永遠愛他,我不管他走了還是活著,我跟他超過所有的關係!」
家屬聲明未提Vicky,未婚伴侶繼承權引討論
另一方面,黃大煒兩位姊姊透過律師發表聲明指出,黃大煒自去年底起便與家人返回夏威夷定居,並表示未來與其相關事務將由兩位姊姊負責處理,後續身後事也將由姊姊們全權安排。

▲黃大煒律師發布聲明,對外宣布死訊及身後事安排。(圖/漢英得力法律事務所提供)
由於聲明內容未提及Vicky,引發外界關注。對此,Vicky事後受訪表示,對該份聲明的法律效力存有疑慮,認為相關委任程序仍有待釐清,也讓未婚伴侶的法律權益問題再次受到討論。
由於黃大煒長年旅居海外,外界普遍認為其具有美國國籍,但是否同時擁有其他國籍尚待確認。法律界人士指出,跨國繼承案件原則上須依被繼承人的本國法處理,因此實際適用哪一國法律,仍可能成為後續討論焦點。
律師劉韋廷表示,即使雙方共同生活超過20年,若未完成結婚登記,法律上仍不具配偶身分,因此原則上沒有法定繼承權。長年相伴固然代表深厚情感與實質付出,但法律認定仍以身分關係為依據。若當事人生前未透過遺囑、贈與、生前財產規劃或指定保險受益人等方式安排財產,未具配偶身分的伴侶在遺產分配上往往處於不利地位。
若以台灣繼承法為例,黃大煒在未婚、未立遺囑且父親已過世的情況下,遺產將由86歲母親單獨繼承;女友Vicky陪伴31年即使於公於私皆為親密伙伴,但,依法並無法定繼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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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大煒於2025年9月與生日的黃母合照。(圖/翻攝自IG@huangdawei1010)
劉韋廷也指出,現行法律保障的是婚姻身分,而非單純的感情關係。即使雙方感情再深厚,財務上互相依賴,少了一張結婚證書(登記結婚)仍無法獲得保障。
6招保障未婚伴侶,避免摯愛成法律局外人
對此,律師蘇家宏提出6項建議。他指出,未婚伴侶若未預立遺囑,身故後遺產將由法定繼承人依法繼承,因此應及早規劃:
1、立下遺囑
若希望身故後由同居伴侶取得財產,可透過遺囑明確指定遺產分配,避免由法定繼承人取得全部遺產。遺囑也可交代後事安排、安葬方式,並指定同居伴侶或律師擔任遺囑執行人,負責處理相關事務。
2、以信託保障居住權
可將共同居住的房屋設立信託,由指定受託人管理,並約定身故後由同居伴侶繼續居住,以確保其居住權益。
3、附條件贈與
可提前將房屋或財產贈與伴侶,同時附加照顧義務、不得轉售等條件,讓財產移轉兼具保障與彈性。
4、喪失繼承權與特留分例外
若法定繼承人曾有重大侮辱或虐待等情形,可依法主張其喪失繼承權,屆時連特留分也無法主張,遺產即可依遺囑分配給指定對象。
5、簽訂意定監護
可預先選定信任的人簽訂意定監護契約,當未來失智或遭監護宣告時,由其協助處理照護及生活安排,避免不適任親屬介入。
6、指定醫療委任代理人
若事先指定同居伴侶為醫療代理人,面臨重大醫療決策時即可由伴侶代為決定,而非交由其他家屬處理。
蘇家宏表示,同居關係雖不具婚姻法律保障,但透過遺囑、信託、附條件贈與、意定監護及醫療委任等制度安排,仍可有效保障彼此權益,避免重要時刻讓摯愛之人成為法律上的局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