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位媽媽退休後的願望很簡單,在自己家裡有尊嚴地變老,也不想給子女添麻煩。
雖然手邊現金不太夠了,但她還有這棟拚搏一生買下的房子,於是她想辦「以房養老」,換取每個月的生活費,靠自己自給自足。
但沒想到這個計畫,卻被孩子阻擋,不准媽媽去辦,孩子們覺得家裡就那棟房,拿去抵押給銀行,那我們以後繼承什麼?應該要讓我們完整繼承這棟房子才對啊!
關於「以房養老」引發的家庭風暴,有四個觀念,必須要釐清楚:
1. 什麼是「以房養老」?
以房養老又叫做「不動產逆向抵押貸款」。簡單來說:
一般房貸:我給銀行錢,房子慢慢變成我的。
以房養老:我把房子暫時抵押給銀行,銀行按月給我錢。而我可以繼續住在這棟房子裡,維持原本的生活機能、跟老鄰居泡茶聊天,直到人生畢業。

2. 以房養老不會失去繼承權
很多子女一聽到房子「抵押」就嚇死了,但其實當媽媽人生畢業之後,房子依然在那裡,只是會有一筆銀行債務。
如果子女想留房子:只要還清銀行借出的本金與利息,子女依然可以完整繼承這棟房子,如果沒有現金,也可用貸款的方式清償,等於是把貸款轉到子女自己身上。
如果子女不想還錢:房子讓銀行拍賣,扣掉借款後,剩下的錢還是會回到繼承人手上。
3. 房子是媽媽的財產,不是誰的預留遺產
媽媽在世時,這棟房子就是媽媽自己的絕對資產,媽媽有權決定要賣掉、要捐贈、還是要抵押換生活費,並沒有一定要留未來繼承人的道理。只有當繼承真正發生、子女辦完手續的那一刻,那才是子女的財產。
而以房養老的這筆錢,也是媽媽拿來支付生活、醫療費用的,本來就是媽媽人生中該花的錢,只是選擇用房子抵押換錢來支付,就算沒有以房養老,也得從其他地方來支出。更何況媽媽錢不夠用了,用媽媽自己的房子來換錢生活,是很不錯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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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子女想要房子?拿出「想要的誠意」是兩全其美的方法
如果孩子真的不希望父母以房養老,希望房子是完完整整的傳承(沒有貸款),那麼可以拿出誠意,支援父母的生活費用。
如果全部子女都共同負擔母親生活費,母親就不用拿房子取貸款!
如果只有一位子女想負擔母親生活費,母親可以用比較低的金額把房子賣給這位子女,並附帶子女要把房子給母親住到百年。或子女把錢借給母親,未來母親寫遺囑把房子給這位子女…方法有很多種。
父母的房子,不只是資產,更是他們安身立命的一片天。尊重他們的選擇,就是最深的孝順。
真正的愛,不是「你要留給我什麼」,而是「我希望你活得安心」。
作者簡介_蘇家宏律師
恩典法律事務所創辦人
經營臉書粉專「蘇家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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