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如何奉承別人都討厭你,升職加薪輪不到你?關心自己意願後,就不知不覺走出討好

無論如何奉承別人都討厭你,升職加薪輪不到你?關心自己意願後,就不知不覺走出討好

示意圖,非當事人。圖/達志

我們努力從別人的眼睛裡照見自己。「一切煩惱都源於人際關係」,這是阿德勒的論斷。做好自己已經很難了,更何況還有別人七嘴八舌,若要顧及自己有沒有滿足其他人的期待,就更難。假如世上只需獨善其身,有些困擾就無所謂,按自己舒適的方式生活也未嘗不可。

 

但有了別人的眼光,就行不通。一旦想到自己在別人眼中「有問題」,讓所愛的人失望,就會深陷痛苦。所有人都說我有問題,哪怕沒問題,那也是一個問題。

 

但是按照這種說法,「別人」就成了徹頭徹尾的反派角色,彷彿他們就是綁架我的枷鎖,是我通向幸福的最大阻礙。果真如此嗎?難道你不曾聽過你在意的人澄清,他們對你的期望,並不如你想像中的苛刻?在關係裡習慣的角色,不會只因為某個人的某句話就解脫。

 

人際關係是一個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圈套,你與對方都身不由己。誰又能在每一個圈套裡,劃分有多少是為了自己、多少是為了照顧(我們想像中的)他人?人際關係只是一個煩惱的藉口,但我們需要這個藉口。哪怕我們知道,自己對別人來說也許沒那麼重要。

 

如何走出討好模式?

 

問:

 

我是一個女孩子,從小在重男輕女的家庭中長大,習慣自我壓抑,不斷討好周遭。工作時我總是很努力地做到完美,也經常巴結主管和同事,讓他們覺得開心,但總是無法守住自己的界線。

 

主管和同事會對我提出越來越過分的要求,我則替他們承擔越來越多的工作,其中也包括眾人的不良情緒。在這個過程中累積了很多憤怒和怨言,但不能表達出來,也無法拒絕別人。我很怕身旁的人不喜歡我。

 

但無論我如何奉承,最終別人都會討厭我,甚至排擠我,升職加薪都輪不到我。感覺自己無論怎麼努力,別人也不會喜歡我。

 

每次都很失望,還要繼續忍受主管和同事的剝削,期間不斷說服自己,要多加忍耐,但最終再也承受不了那些過分的要求後,就會和他們大吵一架,接著離職。

 

我換了四份工作,每次都是這樣的模式,感覺陷入了「討好—怨恨—無法承受—憤怒離開」的惡性循環中,很痛苦。

 

我討厭自己去逢迎拍馬,但總會不由自主地這麼做,然後責怪自己,卻依舊無法拒絕別人過分的要求,內心充滿憤怒和無力感。我該怎麼做呢?

 

答:

 

既然這是你無法自控的模式,估計一時是改不掉了。請你在接下來一個星期內,每天觀察自己的行為,看看自己做的事情中,有幾件是:

 

別人讓你做,你不想,卻身不由己的;別人讓你做,你也想,順勢答應的。

 

把兩個數字分別統計下來。一周之後告訴我,每天這兩個數據會有什麼變化。試試看在你觀察的過程中,會不會對自己有更多一點的了解。

 

回饋:

 

剛看到這個建議的時候,我楞了一下。寫這個回饋讓我太痛苦,我根本不想思考這個問題:什麼是別人讓我做、我不得不做的,什麼是別人讓我做、我自己也想做的?─這有什麼區別?我為什麼要區分?難道讓我感覺痛苦的,不都是外人讓我做的嗎?我很討厭這樣的區分。

 

前幾天幾乎不想寫,但還是勉強寫下了幾條。在這幾天內,我隱約感覺自己好像陷入一種固定的思考模式:讓我痛苦的事情,都是別人強迫我做的,我的痛苦都是由於我在討好別人而引起的。但事實好像和我想的不那麼一致。

 

終於鼓起勇氣,忍住痛苦,複盤了一天中我不得不做和自己想做的事情,比例大約是二比一。連續寫了幾天後,我發現我不想做的事情,都是我認為對自己沒有價值的,比如一些沒有意義的重複工作,以及被迫和我不喜歡的人進行溝通。

 

而我想做的,就是我認為對自己有價值的事情,反而能做得超出別人的預期,同時也給自己帶來很大的收穫。

 

看來,對於想做和不想做的事,大部分是按照是否對自己有利來區分。再仔細想想,我不想做的事,也不是完全對我沒有益處,只是有些我認為投入和回報不成比例。這麼看,又覺得自己是一個精打細算的利己主義者。

 

寫的過程中,我發現自己比較關注內心感覺,沒有客觀關注外面的世界,總是會沉浸在以往的感覺當中。另外也發現在工作中,我無法主動完成一些有價值的事情,彷彿別人不要求我做,我就不會去做。

 

其實我完全有條件去做一些自己認為有價值的事情,別人也阻止不了我。如果這樣可行,也許就能平衡一下不滿的心態。

 

這個回饋很怪異嗎?還需要繼續下去嗎?感覺思維脫離了以前的軌道,還要再持續干預嗎?

 

 

幾個月後的第二份回饋:

 

時間過去了幾個月,繼續撰寫回饋,感謝李老師。上次回饋之後,我在工作中開始有意識地關注自己想做的事,以及自己想要的工作方式和節奏。為了按照自己的意願做事,我拒絕了主管幫我設定的工作方法,他很憤怒,把我一狀告到老闆那裡。

 

但是老闆不受影響,他對我說,只要達到工作的目標就行。這簡直讓我難以置信。

 

我本以為會受到批評和指責的。我開始用自己的工作方式投入職場時,中間又和主管起了幾次衝突,但我為了維護自己想做的事,是有自信和他起爭執的。而以前的我幾乎不敢拒絕別人,說「不」的時候,心臟就跳得特別快。

 

這樣工作了一段時間之後,主管忽然主動與我和好了,不再干預我的事情,只要做好彙報即可,他僅僅在我需要的時候給予支援。

 

我也在工作中慢慢學會提出自己的要求,會根據任務安排向主管要時間、要人手。

 

我現在越來越能專注於工作本身,不再過分糾結於主管是否開心。

 

雖然仍舊覺得主管和同事不開心是自己的錯,但會考慮更多的是工作本身:是否做得夠好,時間安排是否合理,人員調配是否合適。回看這段走出討好模式的經歷,就好像從泥淖中爬出來一樣,而做自己認為有價值的事,就是讓我爬出泥淖的那根繩子。

 

雖然未來之路漫長且艱辛,但是感謝李老師的建議,助我走過一段難熬的歷程,繼續向前邁進。

 

複盤:

 

討好的意思是,別人要我做的事,我就做。而其反面,不一定是「別人要我做的事,我都拒絕」,反倒是「我想做的事,我就做」。做事主要取決於自己的意願。

 

這當中自然也包含一些別人要我做的事,沒關係,如果正好是我想做的,就做。但說起擺脫討好的時候,常常誤以為是前者,這導致我們把注意力仍舊放在別人的身上,去關注「哪些事是他強加給我的」。因為別人的要求便刻意牴觸一件事─這是另外一種把他人放在自己之上。

 

事實上,別人要你做或者不做都不重要,更重要的是你自己怎麼想。這也許就是為什麼當個案開始關心自己的意願之後,她就不知不覺走出了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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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摘自《只要改變5%,生活就有全新的可能:用極其微小的行動,打破慣性和困局》,幸福文化出版,李松蔚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