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感情,我能大方說出我盡力了!付出誠意時間,絲毫沒有遺憾,該後悔的人不是我

有的感情,我能大方說出我盡力了!付出誠意時間,絲毫沒有遺憾,該後悔的人不是我

示意圖,非當事人。圖/達志

總有女孩更願意相信,是他忘不了自己,是他還愛自己。

但我說句讓你難受的話,比起終於悔悟不想失去你,

更大的可能性,是他再也沒有遇到比你更好的女孩,

如果遇到了,他不會想起你是誰。

 

網購了一套家居收納盒,利用整理舊物的時候,在一本書裡翻出一張照片。是一個男生的背影,穿白色T恤,隨意站在綠草地上。那是我整個大學時期喜歡的男孩,如今再看,太普通了。

 

現在想起來好傻,我以前居然因為喜歡他而偷偷藏了這張照片,還真是很俗套的校園戀愛。

 

我講過很多別人前任的故事,卻極少提起自己的前任。

 

那是一種什麼感覺呢?就像是我曾經為之付出過的真心,在時隔多年後的今天,無論以什麼樣的情緒和語言去回憶,都覺得太輕了、太淺了,所以很多時候都變成了不如不說。

 

當年被「綠」的人是我,愛上另一個女孩的是他。命運的有趣在於,分手後的第七年,他來我所在的城市,希望復合的也是他。他背著雙肩包,站在漫天大雪裡,俊朗的模樣分毫未改變。

 

「好久不見。」還是那個聲音。

「開場白太老套了。」我笑笑。

 

我心平氣和地和他坐在我喜歡的餐廳裡,聽他說起這些年在國外的事。那些被我預想的情緒,對他的好奇和興奮,對過去那些事的憤怒、委屈和歇斯底里,統統都沒有。

 

「有些話我想當面跟你說。」他先開了口,「以前的事,是我對不起你⋯⋯」

「別提以前了。」我打斷他,抬頭看著他的眼睛說,「你知道嗎?校門口那家我最愛的奶茶店,我已經記不起它的味道了。」

「我可以陪你找到新的奶茶店。」

「但我已經不愛喝奶茶了。」

 

我在心裡一遍遍地跟自己說:「這就是你曾經深愛的少年啊。」我甚至在腦子裡想起《手札情緣》中艾麗和諾亞重逢的場景,但是很抱歉,我騙不了自己,也不想騙他。

 

那一刻我才知道,當年變心的是他,如今變心的是我。我像看見一個許久未見的朋友,沒有心慌更沒有心動,連小小的緊張都沒有。哪怕我知道,或許這一輩子,我再也不會像當初愛他一樣去愛另一個人;哪怕他的這次回頭,是我們之間唯一的一次機會;哪怕⋯⋯

 

嗯,我還是不想再給我們一次機會了。

 

當我不再是當年那個暗暗自卑、需要被認同又小心翼翼的女孩,他的獨特非凡就成了再簡單不過的尋常。現在我才明白,他並非自帶光芒,而是我的愛給他鍍上了一層光環。

 

很多時候,愛情的發生是需要機緣的。不同的人生階段,愛情的觸發機制都會有所不同。青春期喜歡有書卷氣的白衣少年,再長大些會喜歡幽默風趣的,三十歲之後或許會更喜歡踏實可靠的男人。

 

我身體裡的細胞在更新,我對愛和陪伴也有了不同的理解和需求。他很好,但我也不差,甚至在分開的這些年裡,我比他更快地成長。

 

很多時候,一段感情結束了就是結束了,失而復得這種事在現實裡並不常見。需要珍惜的時候你沒珍惜,等我離開了,關係結束了,想反悔?不行,沒用的。對一個人的 「我喜歡過」和「我現在仍喜歡」完全是兩回事。並不是你每次跑回來找我,我都是留在原地的。


當時以為一輩子不會消失的愛意,如今想來卻覺得是自己的癡傻。單純也好,成熟也罷,愛情的修繕從來都逃不過時間的過濾。要有勇氣成為他人的過去。

 

雖是如此,每每想起過往種種,心中依舊會有難言的酸楚。

 

頂著大雨就為了給他送一杯熱果汁;蹺課去球場看他打球;看到美麗的雲、奇怪的樹都想第一時間拍下來和他分享;在運動會上拿校服為他撐起一片陰涼;徹夜未眠為他織一條白圍巾;聽說他有一個難忘的青梅竹馬,我哭著回宿舍喝了酒。

 

有次在讀者群組裡和大家聊起這些,有個女孩說:「看姐姐的書,一直認為姐姐是個很酷的人,是不會為男生流淚的人。」

 

「不不,姐姐從前也是戀愛腦。」

 

但我懷念的,從來不是那個少年,而是當年為愛而莽撞笨拙、有點少根筋的自己。那樣單純且極致的心動,在多年之後的今天,很難再一一重歷。

 

他離開這城市的那天,發訊息給我:「在我們重逢的那一刻,我就知道你放下了,因為你看我的眼神裡不再有星星。」

 

「一路平安。免回。」我明白的,推開一部分愛的同時,我也推開了一部分的自己。當一個女孩子對你不動聲色,毫無波瀾,喜怒哀樂不再跟你沾邊,才是愛情最終的落幕。所有的牽絆至此鬆開,宇宙浩瀚,此去一別,不必再見。

 

很多年後,我讀到一段話:關於你我之間的結局,如果這樣還不是最好,那怎樣才是最好?無非是你住靜謐河濱,我住寂寞城堡。

 

忽有故人心上過,回暮已是萬重山。 值得慶幸的是,有的關係我可以大方地說出我盡力了,我付出了誠意和時間,我絲毫不會覺得遺憾。該後悔的人,不應該是我。

 

人可以回頭看,但是不能回頭走,因為逆行是全責。

 

——

 

還記得我在《你並非一無所有》一書中,提到過收到前任結婚喜帖的豆豆嗎?

 

豆豆的前任,我們叫他燃哥。在豆豆收到喜帖後,我們這些當年的好朋友,也都陸續收到了婚禮邀請。我原本是不太想去的,直到我接到豆豆在機場打來的電話。

 

「親愛的,我剛剛落地,這幾天想暫住你家。」

 

「好,那我給你換一套新床單,但你大老遠趕回來參加前男友的婚禮,這不是自虐嗎?」

 

豆豆說:「我就是回來自虐的。」

 

我們在婚禮開始前半個小時趕到,婚禮正式開始,燃哥作為新郎先上了台。

 

原本興奮異常的豆豆,看見穿著禮服的燃哥,一下子安靜了下來。

 

人生中總有一些時刻,我們會從熱鬧中突然沉默下來,這種沉默背後也許有千言萬語,也許什麼都沒有。

 

豆豆就這樣看著新娘的父親把新娘的手交給了燃哥。我有些擔心地看著豆豆,她使勁擠出笑容。台上,新郎新娘交換戒指,說「我願意」。

 

新郎新娘逐桌敬酒,還沒到我們這邊,豆豆已經給自己灌了兩杯白酒。

 

「別喝了,你的眼眶都紅了。」朋友看豆豆喝了一杯又一杯,忍不住勸她,但她根本不聽,仰頭又是一杯。

 

燃哥和新娘走過來,豆豆這時候立馬起身,我才發現她穿了白裙子。

 

「今天招呼不周,改天咱們再聚,謝謝大家能來。」燃哥沒有看豆豆,我覺得他是不敢看。豆豆舉杯:「祝你⋯⋯祝你⋯⋯不說了,我乾了。」

 

婚禮氣氛本來已漸漸回落,賓客們大多吃飽準備撤了。偏偏這時候主持人說有沒有親朋願意上台講幾句,為新人送上祝福。

 

豆豆突然拿起桌子上的一瓶洋河大麯(濃香型白酒,以優質高粱為原料),咕咚咕咚灌了幾口,「噌」地站起來,衝了上去。

 

我拉了豆豆一把,沒有拉住,心想:壞了,要出事。

 

接下來的畫面,深深地印在我的腦海裡,至今不管參加誰的婚禮,我都會想起那天的豆豆。

 

豆豆跌跌撞撞地衝到台上,看了燃哥一眼,然後跟樂隊小聲嘀咕了幾句,便站在台中央。

 

她唱了周蕙的那首《約定》。唱完後,豆豆站在台上,拿著麥克風大聲說:「劉子燃,你放心,我就到此為止,不會做更過分的事,我不想以一個不堪的、瘋了一樣的形象到最後,我記得我當初出現在你世界裡的時候,挺可愛的。劉子燃,祝你幸福!我丁豆豆祝你幸福!」

 

我們幾個在台下心驚膽戰,新娘子的臉拉得老長,親友們嚇得下巴掉了一地,來不及撿起。

 

燃哥只是安靜地看著豆豆,什麼都沒有說。

 

我們幾個上去把豆豆拽了下來,在新娘叫保全之前,把豆豆帶離了現場。

 

大概是剛剛酒下肚得太急,豆豆在路邊吐了許久。

 

吐完後她的第一句話是:「胃倒空了,我們吃燒烤去吧。」也好,畢竟剛剛大家被她驚嚇得也沒吃什麼東西。就這樣,在烤羊肉串的煙霧中,豆豆再一次講述了她和燃哥的少年往事。

 

總有人說,「所愛隔山海,山海皆可平」,只有身在其中的人,才知道這究竟有多難。

 

「愛了那麼多年,怎麼就不愛了,怎麼就分手了?」有人問豆豆。

 

「不是不愛了,是在那個當下,愛不下去了。」說這話的時候,豆豆已經淚流滿面。

 

「我今天,不是去搗亂的,我見過他很多樣子,唯獨沒有見過他穿上結婚禮服的樣子。我就是想去看看,看看我那夢寐以求的場景。」

 

「豆豆,有一天我可以把你寫進書裡嗎?」

 

「那你一定要告訴那些看你書的人,涉水而過,不代表你擁有這條河。」

 

去年初秋,豆豆結婚了。婚禮那天,她穿了平底鞋。

 

前任到底是一種怎樣的存在?

 

有人說,不能怪,因為你愛過。不能再愛,因為回不去。不能提,因為心有芥蒂,就像上輩子的事情一樣,你不能對別人講,也沒有必要講,就只能安安靜靜自己承受。回憶到美好的情景,會開心,會笑。回憶到不好的事情,會有點心疼。心裡有一場海嘯,但一個人靜靜地坐著,沒有人知道。

 

但我仍舊認為,轟轟烈烈地愛過,總好過從未擁有。

 

——

 

昨天收到一個女孩發來的私訊,說自己的前任突然傳來加好友的請求,她完全不知道怎麼辦,問我有沒有什麼建議。

 

我分不清她是喜是怒,一時沒有回覆。大概過了一個小時,她又發來一句話,說:「姐姐,我還是決定不加他了。」

 

我想,這一個小時的時間對她來說,一定特別漫長吧。

 

我贊同她的做法,因為打破許久不聯繫的狀態很容易,但是要打破一段不曾互相參與的日子中間的隔閡,且忘記過去帶給彼此的傷害和難過,太難了。

 

為什麼分開很久的人,會回過頭來重新聯繫前任?

 

總有女孩更願意相信,是他忘不了自己,是他還愛自己。但我說句讓你難受的話,比起終於悔悟不想失去你,更大的可能性,是他再也沒有遇到比你更好的女孩,如果遇到了,他不會想起你是誰。

 

「請求加你為好友」意味著什麼?

 

絕不僅僅是你的好友列表裡多了一個連絡人而已,而是代表著你們的生活又將重新有了交集。看似「多年未見,我對你仍有惦念」的寒暄,背後隱藏的其實是小心翼翼的試探。

 

我特別不喜歡這種「回頭」。

 

當初會選擇分開,一定是這份感情已經讓兩個人覺得負累,彼此都認為分手以後會過得更好。那又為何在許久之後再次出現,攪亂對方好不容易平靜下來的生活呢? 而你,又為什麼好了傷疤忘了疼,天真地以為還可以再試試呢?

 

事過才後悔,失去再珍惜,似乎是人類的通病。

 

擁有的時候只當作平常,失去後才知道後悔莫及,想要拚盡全力去挽回,可惜早就已經過了感情的保鮮期。

 

記得之前網路上流行過一句話:我們去復合,去重蹈覆轍,去互相折磨。

 

但我更喜歡另一句話:算了吧,那段痛不欲生的日子,我好不容易熬過來的。所以千萬拜託你,別再來打擾我了。

 

 

放下一個人是種什麼感受?

 

有那麼一瞬間,你清楚地感知到心裡某個開關「哢嚓」一

 

下斷開了,即使心中還有不捨,內心卻有一個聲音清晰地告訴自己,「真的只能到此為止了」。

 

我挺喜歡你的,但這事過去了。

 

你應該過得更好,比跟前任在一起的時候還要好。

 

不如就把這個加好友的請求,當成是對方一次手滑的失誤操作吧,又或者誠實點,「我是真的不想再加回來了」,都好。

 

不管是你收到了前任加好友的請求,還是你有那麼一瞬想要同意請求,以此來窺探他的生活,我都希望你能冷靜下來,好好想想,他真的那麼重要嗎?你真的放不下嗎?你走過的路,即便山高水長,其實都不必再和他說。

 

電影總是太仁慈,讓破鏡重圓,讓舊夢重溫,讓走失的人再相遇,讓沒愛夠的人繼續愛。我想,正是因為現實中無法實現的東西出現在電影裡,我們才會為之流淚的吧。

 

回憶和遺憾總會被時間沖淡,逝去的人和事終究會成為回憶裡的點綴,再驚不起一絲波瀾。

 

我曾熱切而無畏地愛過你,我曾赤誠而天真地愛過你,我曾絕望而期待地愛過你,但是一切都已經成為過去。沒有人會永遠留在原地等一個人,也沒有人會頻頻回頭去看已經模糊的風景。

 

或許我對你仍有愛意,但我已經不想和你在一起了。

 

——

 

在網路上看到過一則引起熱烈討論的發文:為了報復前任,你都做過哪些事情?

 

翻了翻留言,還真是讓人哭笑不得。

 

我朋友Ada的例子值得提出來討論。

 

Ada和初戀男友在一起七年,眼看著到了第八年,男友和公司老總的女兒談起了戀愛。是的,Ada被劈腿了。從前和Ada在一起的時候,男友總是說等自己晉升到部門經理後就結婚,但和白富美認識不到三個月就宣布訂婚了,也對,估計這一結,何止是經理的職位。

 

Ada把自己關在家一個星期,隨後馬上答應了身邊一個男生的追求,條件是要儘快結婚。我們當時知道後都勸她,才認識這麼短時間,彼此都不了解,不要這麼衝動就做決定,但她完全聽不進去。

 

你以為她為了什麼,不過就是為了給前任寄去一張喜帖。她到底有沒有報復到前任,我們無從得知,但兩年後的今天,我們聽說Ada正在跟老公打離婚官司,爭孩子的撫養權。

 

為了享受那一點報復的快感,她就這麼輕易地把自己下半生的幸福,交給了一個不怎麼了解的人。

 

傻嗎?真的很傻。

 

報復前任的各種方式裡,最傻的一招,大概就是傷害自己了。殺敵一千,自損八百。有些東西已經丟了,就別再讓自己不快樂了。

 

——

 

當你興高采烈地穿著新鞋出門,但一出門口就踩到了泥巴,你想讓那塊泥巴毀了你一天的好心情,還是去把它蹭掉,繼續走你的路呢?

 

抓著那一點不甘心不放,砍向別人的劍,最後都插在自己身上。

 

戀愛時,他是世界唯一;分手時,恨不得除之而後快。

 

反反覆覆地糾纏,讓對方疲於應付,也花費了自己大好的時間,真的有必要、有意義嗎?報復完一時爽,但爽完之後呢?你捫心自問,真的就高興了?釋懷了?放下了?

 

我不是勸你寬容,我只是覺得,因為折騰前任而浪費自己現在和以後的時間,真的不值得。

 

如果只是讓前任雞飛狗跳倒也罷了,萬一哪天走上極端,做出一些無法挽回的事情,一是會讓自己心理變得更加扭曲,二是你根本沒辦法去收拾這爛攤子。

 

本是為了懲罰前任,最後變成懲罰自己,太虧了。

 

是新歡不夠好?偶像不夠帥?還是逛街不夠嗨?非要每天揪著一個舊人不放,何苦呢?

 

——

 

前任會不會想念你這件事,其實不是你能決定的,而是取決於他在離開你之後的人生過得如何。

 

如果說,他跟你分手之後遇到的女孩子,各方面都比你好,那麼不好意思,即使你再優秀,他不太可能大想起你。但如果後來遇見的人有不如你的地方,不管是性格、顏值還是出身,他都會懷念你一下。又或是,之前跟你在一起的時候很順,分開之後栽了,過苦日子了,也會想念你。

 

別想啦,試圖引起前任注意,讓對方後悔,都是挺傻的事。

 

因為當你不再參與到對方人生的時候,悲歡都不因你而起,你只是對方生活片刻裡閃現的紀念品,你並不能左右自己的出現和停留,一切毫無意義,不如向前看。

 

既然是前任,就讓他留在過往的時間裡。

 

報復他幹嘛?不管當初是因為什麼,至少在你們決定分開的那一刻,彼此都覺得沒了對方自己會更好。一別兩寬,別為難自己。

 

一生很長,把那塊絆腳的石頭踢掉,沒必要在原地自怨自艾。

 

一生又很短,短到愛一個人的時間都不夠,何況去恨一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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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摘自《這世界很好,但你也不差》,幸福文化出版,萬特特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