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睹孩子被前夫搶走,激發她考上法律班!母親:想讓孩子知道,媽媽沒有放棄過你們

目睹孩子被前夫搶走,激發她考上法律班!母親:想讓孩子知道,媽媽沒有放棄過你們

示意圖,非當事人。圖/達志

生命會有自己的出路。從莫妮在捷運站口,目睹心愛的孩子被前夫搶走的那一天起,她就覺得沒什麼好失去的了。流光眼淚的她,拒絕繼續躲起來喊著痛,她要向前邁步,為自己取得實際能力。

她考上法律學分班,成為當屆唯一為了婚姻、孩子而研讀法律的學生,並準備考司法官。如今,她反而要感謝前夫──謝謝他,喚醒一隻沉睡的巨獸。

離不開,因為好怕只剩自己一個人

 

老三才三個月大時,丈夫爆發了。他離家出走,並且跟她提離婚,理由很荒謬,竟然是「你太會花錢了。再繼續一起生活下去,恐怕會把我的錢都花光」。

 

莫妮好委屈。「我只是偶爾想要外食、買點東西。我明明自己有賺錢,為何卻得像乞討一樣地過日子!」她覺得老公的節儉簡直到了變態的地步。

 

憤怒的丈夫提出過分的要求,主張莫妮應該分一半的房產給他。雖然他們住的這間屋子是登記在兩個人的名下,但是房子是莫妮的家人出頭期款、婚前買的。丈夫威脅她說:「如果你不肯分,我就要離婚。」

 

當時,兩個女兒分別是五歲和三歲,兒子才出生三個月。莫妮覺得孩子太小,不想離婚。但是丈夫先發制人,將三個小孩全都帶回南投老家,說要留孩子在南投念書。

 

接著,他霸道地提出另一個要求:如果她還想要這段婚姻,就到南投住,因為「比較省錢」。莫妮還有教職在身呢,要調職沒那麼容易。於是,丈夫「合理地」扣留了孩子一個半月。那是她第一次感受到孩子有可能會不見,而婚姻的情況竟然會這麼可怕。

 

離婚這件事,不在她的人生考慮選項中。她完全無法割捨。雖然她其實搞不懂自己到底是無法割捨孩子,還是無法割捨丈夫,或是無法割捨那個已名存實亡的家。

 

她好害怕只剩下自己一個人。

 

丈夫終於氣消了,帶著三個孩子回到莫妮身邊。可是此後,他的情緒愈來愈不穩定,一生氣就突然跟她冷戰好幾天。

 

那年冬天的某天半夜,他因細故而突然暴怒,砸爛了莫妮的手機、推倒家具,木製衣帽架整個砸在莫妮身上,兒子被巨聲嚇醒了暴哭。

 

由於手機被摔壞,她在驚慌中,無法聯絡任何人,只好背著小兒子跑到家旁邊的派出所求助,並且對老公聲請保護令。

 

他們分居了。三個小孩主要由母親莫妮照顧。

 

三個孩子都被他搶走了!

 

某天,丈夫打電話給她,說想看小孩。莫妮覺得他說話的語氣有點詭異,遂與他約在捷運站出口見面。

 

她獨自帶著孩子們赴約,叮嚀兩個女兒分別扶好娃娃車兩側,車裡坐著兒子。

 

到現場,竟發現丈夫一車帶了好幾位家人來,來者不善。她感到不對勁,一時之間卻無計可施。

 

她被丈夫拉著說話時,雙手沒放開過娃娃車,女兒們則在一旁玩。此時,他的一名家人直接抱起大女兒,逕自往車上走去。

 

莫妮嚇一跳,趕快追上去,大叫:「你們不能帶走我女兒!」

 

沒想到就在她跑去追老大、暫離另外兩個小孩時,角落冒出第二輛車,車裡又走出好幾個丈夫的家人,一把就抱起了另外兩個孩子,直接衝上車。

 

兩輛車揚長而去,三個孩子都被帶走了,留下錯愕的莫妮呆立原地。她手裡還拿著兒子剛剛在喝的奶瓶,瓶子仍是溫的,孩子卻不見了,一個都不在了……她突然不確定自己是醒著的嗎?她還活著嗎?

 

回過神來,她好不容易使出力氣打電話報警。十五分鐘後,警察來了,那兩輛車子早已消失得無影無蹤。即便她後來提告,仍無法改變孩子被帶走的事實。

 

連續三個月的時間,她完全見不到孩子。

 

此案調查期間,她遍嘗冷暖。有一位家事調查官看她如此思念孩子,勸她,「媽咪,你十年後再回頭看看這件事,應該會有不同的想法。」莫妮想到一個畫面:十年後,孩子們的確見到了她,但並不是活生生的母親,而是母親的牌位。她自嘲地想,到時她的確會有不同的想法,因為她根本撐不過那漫長的十年,早一步走了。

 

 

「既然法律對我不公平,那麼,我要自己成為法律人。」

 

沒有孩子,沒有家,莫妮好像失去水的魚兒,一個人完全撐不住。

 

後來經由法官協調,她總算爭取到至少能夠看孩子。

 

大女兒由於小時候被爸爸打得很凶,情緒控制得不是很好,莫妮得到了接她同住的機會。但由於弟弟、妹妹不在身邊,她在學校的表現也受到影響。

 

前夫將另外兩個孩子關在南投,莫妮要探望孩子,來回得花上四個小時。每個週末這漫長的探視之旅,是她心裡永遠的痛。

 

她也一直沒辦法停止心中對自己的自責。回想那天在捷運站口的鬧劇,她無法停止怪自己,為何讓這場婚姻變得如此不堪。

 

更可怕的是,她有了厭世的念頭。曾想過若小孩真的從此消失在她的世界,那她的世界也乾脆就此消失算了。

 

她想著:「生離和死別,有什麼不一樣?不如做得更徹底好了。」

 

萬念俱灰的莫妮,感覺自己一直在往下沉。婚結錯了不可怕;可怕的是,即便離婚了,仍永遠得見到那個人,永遠脫不開與他的瓜葛,那才是最恐怖的。

 

她的一生就這樣了嗎?離婚竟然是這麼的痛,如此令人無法全身而退啊。

 

此時,腦中突然浮現出一個念頭,救了她。這個想法看似實在不可能達成,但是結論卻又如此顯而易見。

 

「既然法律對我這麼不公平,」莫妮握起拳頭告訴自己,「那麼,我要來念法律,我要考上司法官。」

 

最初會冒出這個想法,是孩子們第一次被丈夫硬帶去南投時。整整半年的時間,她沉浸在憤悶中,恨老天為什麼如此不公平。前夫明明就做了一些傷害她的事、對她說了那麼多可怕的話,在法律上卻因為證據不足,而變得微不足道。即使對莫妮造成了永恆的傷害,在法律上卻沒得留下任何痕跡。

 

這個法律班是為了孩子念的,儘管接下來的兩年會非常辛苦:白天教書,並且要接送、照顧大女兒;晚上則要上法律課程。開始上課之後,每天晚上回到家都已十一點多。

 

司法官非常難考,錄取率不到百分之一,而且要考好幾年。但是她想以身作則給大女兒看,作為她的榜樣。

 

另一方面,從孩子的童言童語中,她聽出前夫企圖離間他們的對話內容。即使明知搶回孩子的勝算不高,但是她至今仍繼續在和前夫打官司。

 

朋友問她,「你既然念了法律,知道這場官司不容易打成功,為何還要繼續?」

 

 

其實這一戰,她也是要打給孩子們看的。她只想讓孩子長大後能知道,「媽媽從來都沒有放棄過你們。」

 

打這一仗,既為了孩子,更為自己

 

過程,就是最好的療癒。自己學了法律以後,莫妮慢慢理解為何會產生這麼多的司法糾紛。

 

同學們都是社會人士,其中有很多人跟她一樣,在生活中碰上不快的司法事件,讓他們奮發圖強。不過,沒有人像她是因為婚姻和孩子的狀況,而來念法律。

 

回想過去,她發現自己在婚姻生活中,一年比一年愈來愈沒自信。前夫是個強勢的人,儘管兩人都是老師,他卻認定莫妮「沒有用」。當時,請了育嬰假在家顧孩子的她常常被丈夫這麼貶低,讓她漸漸忘記了個人所有價值,甚至開始遠離原本的生活圈,不再和朋友聯絡。

 

開始學習法律之後,莫妮再度生出了自信。

 

她想將她的故事分享給所有為婚姻所苦者,告訴大家:人是自私的,你為了別人而活,別人並不見得會為你而活。

 

接下來,她要往更高的目標走,完成不可能的任務──考上司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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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摘自《「1」的力量──走出離婚低谷,30個過來人經驗,陪伴你自信重生》,寶瓶文化出版,劉威麟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