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生待她不薄,給的都是名牌,她卻執意離婚:他不是人品有問題,只是「愛無能」

先生待她不薄,給的都是名牌,她卻執意離婚:他不是人品有問題,只是「愛無能」

示意圖,非當事人。圖/達志

對她來說,最不能忍受的就是生活在無愛的婚姻裡,這樣的婚姻讓她窒息。

三十歲以後,驀然發現身邊掀起了一股離婚潮。每過一陣子,總有某個熟人或朋友離婚的消息傳來。離婚的理由千奇百怪,有因為一方出軌的,有因為婆媳不和的,有因為兩地分居的。我聽過最離奇的理由是,男方口味清淡,女方卻喜歡吃辣,彼此不肯遷就,最終鬧得一拍兩散。

 

聚會時,有朋友笑稱要組織一個離婚人士俱樂部。他掰著手指數了數,發現真要舉行個俱樂部的話,坐下來足足有整整一桌人,打麻將都能湊兩桌。儘管如此,當聽到琳姐也離婚了時,老朋友們還是嚇了一跳。

 

琳姐是我學姐,她的婚姻曾一度被奉為朋友圈中的典範。她和先生是相親認識的,琳姐美麗溫柔,男方大方穩重,雙方都很滿意。當時琳姐還在讀研究所,她先生已經在家族企業裡擔任要職,經常開著賓士車來學校接她。婚禮是在男方家的城郊別墅裡舉行,穿著訂製婚紗的琳姐美若天仙,讓一眾姐妹們豔羨不已。婚後,男方負責掙錢養家,琳姐負責貌美如花。

 

為了更妥善地照顧家庭,她在夫家安排下進了一個很清閒的單位。結婚一年後就生了一個可愛的男孩,之後更是全副身心都放在家裡。在外人看來,她先生待她也是不薄的,至少琳姐身上穿的戴的,都是價值不菲的名牌貨。

 

世人眼中的幸福婚姻就是如此吧!男主外,女主內,有車有房,穩定幸福。

 

只是每次朋友間相聚,琳姐常常是一個人帶著孩子來,問起她先生總說在忙。朋友們也能理解,畢竟人家是大主管,忙一點也是理所當然的嘛。孩子小的時候,琳姐甚至很少應約,總說要留在家裡照顧小孩。偶爾出現在大家面前,打扮得總是光鮮,但人卻越來越見消瘦。

 

這樣的婚姻,在大家看來儘管不是十全十美,但也稱得上美滿了。沒想到在孩子五歲時,他們卻選擇分開,聽說男方極力挽留,琳姐卻執意要離婚

 

這到底是為什麼?好事的朋友紛紛猜測原因:是他在外面有人了嗎?還是他整日吃喝嫖賭?抑或是他有家暴行為,導致琳姐忍無可忍?對於這些猜測,琳姐溫柔地搖頭否認,不是出軌,不是家暴,更不是濫賭。

 

朋友們再三追問,她終於開口說:「你們覺得我很幸福,但其實這麼多年來,我擁有的不過是一個婚姻的空殼。」

 

聽了她的講述,我們才知道她表面的美滿下,埋藏著多少落寞和無奈。琳姐的婚姻維持了六年。六年中,她先生基本上天天在外忙,不是忙著工作,就是忙著應酬,一個月難得有幾個晚上在家吃飯。偶爾回家早,就是躺在床上睡大覺,連陪她出去散步的興趣都沒有。

 

「也怪我,談戀愛那時就覺得他沒什麼熱情,但覺得條件蠻好,挑不出毛病,想著以後結婚了總會培養出感情。沒孩子時還不覺得,有孩子之後我真是覺得日子越過越孤單。孩子都已經五歲了,他爸爸還從來沒有帶他去過一次公園,沒為他講過一次故事,有時我覺得孩子就和生活在單親家庭沒什麼區別。」用琳姐的話來說,對於小孩的養育,她先生除了貢獻精子,就沒有別的了。

 

但要說琳姐的老公不顧家吧,他並沒有有錢人常見的養小三之類的惡習,賺了錢也是就往家裡拿,讓老婆孩子吃好的、穿好的、住好的。他覺得這樣已經盡到了一個男人在婚姻中該盡的義務,所以當琳姐提出離婚時,他感到錯愕,搞不清自己錯在哪裡。

 

兩人還在協商離婚期間,琳姐就迫不及待帶著孩子搬離那座城郊別墅。在她眼裡,那只是一所空蕩蕩、冷冰冰的大房子,沒有一絲一毫家的溫暖,所以毫不留戀。除了要孩子,她對家產並沒有過多的要求。

 

就這麼分開了,有沒有考慮過回頭?

 

有離過婚的過來人提醒琳姐說:妳一個女人獨自帶著孩子,未來的生活也許會遭遇很多風險。況且妳先生只是不太體貼,並沒有犯什麼不得了的錯誤,並不是人品有問題,是不是再考慮一下呢?

 

「他不是人品有問題,他只是愛無能。」經歷了那些內心的波濤起伏後,琳姐的語氣變得很平靜。她說,也許在很多人眼裡,他並沒有犯什麼大錯,但對她來說,最不能忍受的就是生活在無愛的婚姻裡,這樣的婚姻讓她窒息。

 

和很多女人所介意的對方出軌、不顧家等理由相比,她覺得長期零交流的冷漠與情感缺席,才是婚姻中最致命的。「我給過他很多次機會,可是他永遠不知道問題出在哪裡,所以我選擇了離開。」琳姐說,她嫁給一個男人是希望收穫溫暖和愛,那是多少金錢也無法取代的。

 

很多朋友都為琳姐的離婚感到可惜,並感嘆說以後再也不相信愛情。但我卻恰恰相反,正是她勇於擺脫無愛婚姻的果敢和堅決,讓我更加相信愛情。

 

與老一輩相比,八○後、九○後離婚的機率往往更高,理由也更多樣化。在我們的父母那一代,如果不是婚姻中有一方犯了所謂原則性的錯誤,比如找小三、家暴之類,他們是不會選擇離婚的。特別是對更長一輩的女性來說,很多女性嫁人並不是衝著愛而去,而是衝著穩定而去。應證了中國俗語:嫁漢嫁漢,穿衣吃飯。意思是女人找到男人後就可以吃穿不愁了。

 

女人找男人就等於找了一張長期飯票。有些女人可能經濟上完全可以自立,情感上卻仍然需要婚姻的庇護。

 

有多少女人和琳姐一樣,生活在一個隱性的單親家庭裡,獨自承擔著照顧孩子和家庭的重任,長此以往,只有慢慢凋謝了。

 

相對而言,新生代的女人們普遍更獨立,不管是在經濟上還是情感上,婚姻對於她們的意義,不再是雪中送炭,而是錦上添花。也許在媽媽那輩的人來看,愛情在婚姻裡只不過是奢侈品,有的話自然更好,沒有也沒關係。但在琳姐這樣的新生代女性眼中,愛情在婚姻裡已經是必需品。她們絕對無法容忍無愛的婚姻,哪怕表面上看起來再光鮮、再穩定。

 

年輕這一輩日漸高漲的離婚率,總讓老一輩們感嘆人心不古,年輕人的婚姻怎麼變得如此脆弱了。其實反過來想想,這何嘗不是一種進步?年輕人的婚姻不是變得更脆弱,而是他們對婚姻的期待更高了,千千萬萬的琳姐們已經不願意再像媽媽輩那樣將就自己,將就著生活。

 

曾任洛杉磯副市長的美籍華人陳愉說:「對於我們的母親,還有母親的母親來說,一個有工作、不酗酒、不打老婆的男人,就可以做丈夫了。但對我們來說這可遠遠不夠。我們可不是隨便找個男人就行,我們要他是個好男人。我們要的不是一個出於責任的婚姻,我們要的是愛情。」

 

令我詫異的是,現今有些年輕女孩卻仍恪守著老一輩的傳統婚姻觀念,認為只要對方不犯原則性的錯誤,即使沒有愛也可以湊合著過下去。對於這些人,我只想問一句:如果愛的缺席都不算原則性錯誤的話,還有什麼能算是呢?

 

我始終相信,婚姻是兩個相愛的人一起過日子,窮點可以湊合,苦點可以湊合,唯有感情不可以湊合。也許隨著時光飛逝,曾經的激情退去後會逐漸歸於平淡,兩個人之間的親情多過了愛情,但那也是愛的一種方式。需要判別的是,平淡不等於冷淡,當枕邊人讓你感受到孤單的時候,就要思考一下你們的愛還在不在了。

 

正因如此,那些衝著愛去結婚的人,往往比那些衝著條件去結婚的人,擁有更高品質、更穩定的婚姻。環顧四周,最後鬧離婚鬧得雞飛狗跳的,大多還是後者。

 

 

在我看來,維繫婚姻的不是孩子,不是金錢,而是彼此的愛,正如作家馮唐所說:「如果你和那個女人(男人)最初有愛情,哪怕之後,愛情消失得一乾二淨,留下的遺跡也是婚姻穩固的最好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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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摘自《一輩子很長,要和有趣的人在一起》,幸福文化出版,慕容素衣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