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母校高雄醫學大學開通識選修課程「生死學與生命關懷」,有位認真好奇的牙醫系學生提了一大堆問題,她的第四個問題:「老師認為推動安寧療護最困難之處為何?就社會制度言、就民眾與專業人員價值觀言,與安寧療護的宗旨有何衝突?」
我認為台灣的醫療體系已經落入一個陷阱和死胡同:「有利可圖者趨之若鶩,無利可圖者逃之夭夭」。安寧療護雖是末期病人需要,卻違反體制「唯利是圖」的基本人性。
末期病人希望不要死得痛苦,家屬卻希望親人常相左右,於是一起違反病人的基本人性。
重點在於安寧療護強調:「尊重病人的自主權與個別差異」,但這卻是我們從小在家庭教育和學校教育中,就極度缺乏的觀念與行為。
末期病人只是孤單一人,但家屬還會聯合或串通醫護人員成為絕大多數,我說:這是家屬「以善意為壓迫」的霸淩行為。
如果安寧療護可以賺大錢,我根本就不用推動,更別說推動得這麼艱苦。我常半開玩笑說:「假如安寧病房可以賺錢,甚至是賺大錢,我猜長庚醫院應該會把所有病房都改成安寧病房吧!」這是我認為推動安寧療護最困難之處:因為不賺錢!
就社會制度而言,安寧療護確實是末期病人需要,可惜因為推廣得不夠普遍和徹底,末期病人不知道有這種服務,家屬要求主治醫師要對病人隱瞞病情和搶救到底,而多數醫院甚至慈善醫院都要求主治醫師要有業績,末期病人被蒙在鼓裡成為生財工具。
就民眾的價值觀來說,當要求醫護人員放手,不要讓摯愛的親人死得太痛苦,卻會被其他家屬認為:「你就是不想照顧或貪圖遺產」,觀念正確的少數家屬於是成為箭靶。必須扭轉社會觀念變成:「要求搶救到底,就是擺明跟親人有仇,非得折磨他到死為止不可!」
就專業人員的價值觀而言,「治病救命」是醫護訓練的主軸,忽略「解除痛苦」才是最根本、最基礎。我演講時都說:「醫護人員的存在,必須讓病人活得舒適,假如醫護人員只會把病人搞到痛苦不堪,那麼我們就不具有存在的意義和價值!」
(本文摘自《我對安寧療護的顛覆思考與經驗談》,海鴿文化,許禮安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