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前面提到,全家必須決定一位能夠替父母做判斷的人,假設這個人是長子,當父母行動不便,必須依靠別人照顧時,照顧他們的人卻不一定非得是這位長子不可。
接受別人照護,也代表會讓別人看見自己非常私密、難為情的部分。有些人不習慣讓別人觸碰自己的身體,也有父母不希望長子幫自己換尿布、餵自己吃飯,覺得這些事情最好由身為女性的長女來做。
某位女性因為癌症而臥床,聽說她無論如何都不讓先生處理自己的排泄物。另一方面先生也說:「我實在無法幫太太處理排泄問題。」由此可知,就算是長年一起生活的夫妻,也會發生這種狀況。
老實說,讓心裡有所抗拒的人照護,父母也會覺得有壓力。當父母生病、行動不便的時候,我們都會希望儘量讓他們過得舒適、沒有壓力吧!
我父親在住院十天後,就對自己的大小便失去感覺了。
「妳可以幫我檢查一下尿布嗎?」
父親這麼對我說。於是我看了一下他的尿布,他排出了不少糞便。
「很不舒服吧?我幫你換一塊新的!」我提議。
但父親拒絕了:「這樣太難為情了,等妳媽來再換吧。」
最後他一直等到母親來了才願意換尿布。
後來除了母親之外,他也會拜託護理師幫忙,但就是不讓我幫他換。
所以請你理解,像這樣必須依靠別人才能活下去的感覺,是一種屈辱的感受。
即便是在照護中,維護當事人的自尊心也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所以提供幫助時,一定要對當事人說一聲。
你的幫助是多管閒事的強制行為,還是親切的行動,取決於當事人。對方是否要「接受你的照護」、「接受你的幫忙」,不是你可以決定的。
所以請事先確認父母老了之後「想要接受誰的照顧」、「想要與誰一起生活」、「把誰當成心靈支柱」這三件事情。
有些父母會全部選擇同一個人,但也有父母會全部選擇不同的人。如果能夠趁著父母還健康的時候,知道自己必須擔任的角色,也能事先做好心理準備。
(本文節錄自《在告別中學會更愛父母》,木馬文化,清水晶子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