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李偉文
不要以為要留下多少遺產給孩子是有錢人的事,戰後嬰兒潮世代的退休人口,只要年輕時不吃喝嫖賭,努力工作,多多少少都會存下一些資產,若不先想好該如何分配給家人,孩子們為了遺產反目成仇者屢見不鮮,尤其是生前未變現或分割的不動產,最容易發生爭端。
對於要不要留遺產給孩子,清朝掃除鴉片的大臣林則徐說過一段很有名的話:「小孩若如我,留錢做什麼,賢而多財,則損其志;子孫若不如我,留錢做什麼,愚而多財,益增其過。」
美國鋼鐵大王卡內基也說過:「一個年輕人能夠繼承到的最豐厚資產,莫過於出生貧窮之家。」一如社會上普遍流傳的「家貧出孝子」。
由於貧窮,孩子能體會父母的辛勞,滋生改善生活、努力上進的雄心。
這種一切靠自己的志氣在滿街都是媽寶的時代還蠻重要的。
記得我哥哥讀國中時,家裡沒錢讓他補習,他自己跑去找臺北最大間的補習班老闆,向老闆說自己繳不出學費,但要是能讓他免費上課的話,他將來的考試成績可以讓補習班當招生宣傳。
老闆或許是好奇一個孩子居然敢直接找大人談判,真的讓他免費去上課。後來,哥哥在聯考時以接近榜首的分數成為全補習班當年最高分,讓補習班得到了免費宣傳的機會。
我的膽子沒有哥哥那麼大,都是自己亂讀,大學畢業後也沒向家裡拿過錢。即使父母百年後,我們為人子女也從不期待獲得任何遺產。
但是,我知道時代改變了,雖然我認同節儉樸實是很好的美德,孩子擁太多錢只會養成奢侈浪費的習慣,太輕而易舉得到的東西也不會被珍惜。
但當社會經濟已經過了快速向上成長的階段,競爭又愈來愈激烈,父母如何將有形或無形的資產留給孩子,就是個必須慎重思考與計畫的新課題。
比如說,有個朋友曾經很感慨地說:「過去我們都說不要給孩子魚,而是要教他們釣魚的方法,但是到了這個時代,孩子就算學會釣魚的方法也沒用,你還要給他們釣竿,並帶他們到有魚的池塘。」
遺產該怎麼算?應先扣除這三個方向的花費
一旦我們盤點完資產,不再工作賺錢時,如何使用財產應分為三個方向來思考:
第一是必須用到的錢,也就是退休後長達二十多年的日常固定開銷與生活費;第二是可能會用到,比如生病時的醫療費甚至看護費,這部分或許可以依照自己的能力與條件選擇適合的保單來預做準備;第三是享受人生的所需花費,也許是個人樂趣、也許是人生圓夢資金。扣除這三個部分之後剩下來的,才會是留給孩子的遺產。
有位朋友曾經很務實地建議,留下多少錢給孩子,最多就是遺產的免稅額。
因此首先要去稅捐處申請「全國財產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確定自己名下的房產和土地現值多少錢,再加上現金和股票等資產,查看一下是否超過了免稅額,只要是遺產多到必須繳稅的部分,就是自己生前應該花掉的錢。
也有朋友認為,自己賺來的錢,首先要做的是贈與給自己,慰勞自己過往這麼辛苦。這話當然沒錯,但在現實生活中,我們往往不忍心把錢花光光,眼睜睜看著孩子在生活裡掙扎。
我自己的做法是,向孩子清楚表明,他們讀大學和研究所兩年所需的學費與生活費都由我們全額供應,他們只要好好讀書、充實各種技能,不必去打工,但之後就得自立更生。
當然,家裡的房子若想住,結婚前都可以繼續住,結婚後就必須搬出去。未來房子變成遺產後,也會公平地分配給他們,並預留現金讓他們不需要急著賣屋變現以支付遺產稅。
對於資產有限的一般人來說,只要事先想清楚,其實很容易處理。孩子比較多或房地產多的人比較需要費點心思。
不過,如何善加利用財產幫自己圓夢,也是完成自己生命的意義。
將資金投入有興趣的領域 遺產也能花得很有意義
有研究發現,一個人會覺得自己這一生過得很有意義、很值得,通常來自於他能夠把大部分時間花在看重的事情上。
人有百百種,每個人看重的事情都不一樣,有人在乎朋友,有人重視家庭,有人喜歡大自然,有人醉心於文化藝術,有人追求性靈與宗教上的修煉。不管是什麼,只要你能把大部分的資產,也就是時間與金錢,花在這些你在乎的事情上,比較容易覺得自己這一生是完滿而值得的。
這個研究結論說起來簡單,做起來卻不太容易。首先,你得先確定自己真正在乎的是什麼,然後就要「聰明而看得開」。
比如說,朋友的父親年近八十,身體仍然很硬朗,平常沒有什麼特別的興趣或嗜好,就是盼望常常和兒孫們聚聚聊聊。
其實他很幸運,外孫、內孫成群,統統住在大臺北盆地裡,坐捷運都到得了,可是因為大家都很忙,還是只有逢年過節才碰得到面。
當我知道他的苦悶後,向他建議,為何不通告所有孫子們,只要來陪爺爺或外公上餐廳打牙祭,每個人就發一千元獎學金。我相信有這個獎勵,那些正在讀中學或大學的孫子們一定會爭先恐後回老家,老人家也可以藉此傳遞自己的人生經驗,或幫他們解決生活與學業上的問題,幫助他們實現夢想。
我同時輕描淡寫地提醒,反正這些錢最後也是會被孩子們分掉,為什麼不現在親手交給孫子輩的家人,還能在鼓勵他們的同時順便督促這些孩子,因為他們的父母親現在恐怕正忙於為事業奮鬥,沒太多時間管教孩子,老人家有的就是時間與經驗,幫忙照顧孫子輩也順理成章。
他聽了我的建議,眼睛亮了起來,不過很快提出一個問題:「如果他們來找我,卻都只看著自己的手機,沒空和我聊天怎麼辦?」
我聽了哈哈大笑,說:「這簡單,你只要宣布陪爺爺或外公吃飯時,不帶手機的給兩千元,途中有接聽電話的只給五百元,我相信他們就會專心和您聊天了!」
如何把擁有的資產放在自己最在乎的地方,只要我們看得開、願意思考,應該人人都做得到。
比如說,我很鼓勵那些兒女都在外國成家立業,而自己不願意去國外養老的長輩,賣掉一間房子,拿現金成立一個基金會,聘請幾位年輕人來幫自己實現夢想,若是關心教育,就成立教育相關基金會;關心環保,就成立環保相關基金會。
我相信將畢生賺來的錢這樣子投入自己在乎的領域,會讓自己的人生更有意義,活得更精彩豐富。
遺產不該只給家人 也應回饋給社會
其實,遺產不只給家人,也該回饋給社會。
我很喜歡的義大利作家卡爾維諾曾描述:「死亡就是我加上這個世界再減去我!」如此奇怪的算式大概是想提醒我們,我們離開這個世界時無法帶走任何東西,那麼重要的就是,我們到底留下了什麼?是留下垃圾汙染還是光明與溫暖?世界有沒有因為我們曾經來過而變得更美好?我們可曾為了下一代留下足以安居樂業的生活環境?
當然,我們留下來的遺產不見得非得那麼崇高偉大。
把我們大半輩子收集並珍藏的物品留給喜歡它們的親朋好友,也是一件很棒的事。
可以趁著還有體力整理自己的物品時,依「斷捨離」的原則整理一番,及時送給別人。生前送出的東西是禮物,死後拿到的叫遺物,我相信除了家人,每個人都比較喜歡朋友送的禮物,而不是遺物。
遺產除了有形的資產和物品,無形的身教或典範其實是我覺得最棒的,就像我雖然沒有從父母那裡得到任何有形的資產,但是他們的淡泊名利,對於知識的熱情與永不止息的善意和信心,都是我們最珍貴的遺產。父母的行止更是子女一輩子追隨的典範。
無形的遺產還包括了和家人相處的美好回憶,因此即便退休金拮据,還是應該想辦法挪出和家人一起旅行的費用。
當然,我覺得留給孩子最好的遺產就是把他們教養好,成為一個肯吃苦耐勞、認真負責的好人,不然就像常聽將屆退休的朋友說:「老了要自己好好過日子,不依靠兒女!」時,我都想吐槽:「你不想依靠兒女,但是他們萬一被你養成媽寶,長大後繼續啃老,你該怎麼辦?」光嘴巴說不靠兒女是不夠的,也要讓他們爭氣。
其實在這個高度競爭且經濟成長放緩甚至停滯的壞時代裡,我們可能真的沒辦法留下什麼錢,臺灣俗語有道是:「生吃都不夠了,哪能晒乾當存糧。」
但是即便如此也不必灰心,物質匱乏並不等於我們對家人、對社會的愛也匱乏;相反的,即便我們運氣好,賺了許多錢,也不代表我們的愛是富足的。是的,只要我們願意,人人都可以留下最珍貴的遺產。
(本文摘自《李偉文的退休進行式》,時報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