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 |我年過60,又怎樣? 黎兒人生相談室之169
日期 |2026年07月02日
分類 |情感關係
圖檔來源 |Shutterstock(示意圖非當事人)
Q:我是芳玲,今年76歲,我跟老公有兩個兒子,老大53歲,老二49歲,各自都成家了。老公6年前過世後,兩個兒子幾乎沒來往,我很擔心他們在我走後,會為了分財產更交惡,請問我該怎樣寫遺囑,是否要拿去公證才有效?才不會讓我在地下也每天被他們兄弟詛咒,死也不安寧、不安心?
老大早婚有25歲女兒跟20歲兒子;老二晚婚,太太是韓國人,現在育有9歲兒子。老二夫妻感情很好,婚後帶她來家裡好幾次,不過我看韓劇,覺得韓國女人個性很強,有點怕怕,因此不大敢跟她接近。
他們兄弟倆在爸爸在世時就不大來往,但家庭聚會時還會一起出現,現在卻完全不見面。老公過世後,我每年在忌日時用LINE通知大家相聚一下,也都遭已讀不回。我不像老公,威信不足,無法把兩人叫來!
我想主因是老二吧!老二一直覺得我跟老公偏袒老大,先前我次摔斷大腿住院,只有老大一家常來看我,老二就只來過一次。也許他是不想跟哥哥碰面,來之前還問那天老大會不會來?他們是兄弟,又不是仇家,怎會搞成這樣!
因此我想好好立下遺囑,多給老二些,讓他理解我們從沒偏袒老大,而且在遺囑要求兩兄弟和好。我想在闔上眼睛前宣讀遺囑,讓他們心服口服,當著我的面和好!老大很會賺錢,也很節儉過日,除了當初買房外,他從沒開口要錢過,應該也不會計較遺產。
其實我們對老大沒有特別優待,老大結婚時,我們的確出了一大筆錢幫忙買房,他還留了一間孝親房。老公過世前叮囑我將來去住,但老大家附近沒有我的朋友,我也不想去,就讓他們整理掉給孫子用。我現居的老家附近有自己熟悉的鄰居及社區活動可以參加,6年來都自己住,骨折手術復健後就沒問題,依然可以自立生活,行動也還是很輕快。
我們在老二結婚時也出了一大筆錢幫他買房,但因為跟韓國媳婦語言不通,平時沒來往;但老二花錢兇,賺不夠他花,雖然他會來看我,但都是他缺錢的時候。這6年來,他每次都是來討零用錢的,我前後也給他約500萬元。我們其實沒有特別對老大好,反而老二小時候因為家境變好,買給他的玩具還比較多。
老公生前留下很多財產,但很多股票在他臥病期間就已換成現金,加上我手頭的現金約有9千多萬元,應該有足夠威力讓孩子們和好吧?我遺囑該怎麼寫才好?才能達到我想要的效果?
A:芳玲好,辛苦妳了,基本上為了迴避爭產風險,寫好遺囑後拿去法院或民間公證人事務所公證就會有效。但我覺得妳更希望生前就讓兩兄弟和好,所以先別想死後的事,從當下能做的開始做,否則生前擺不平的事,未必因為妳多給老二幾塊錢就擺平的!屆時還有老家處理及分割問題,如果兄弟不和,恐怕沒法妥善處理。

比起金錢、物質,更需要精神上尊重
首先,妳覺得老二認定你們偏袒老大,大概是沒錯吧!偏袒不是玩具數量可以彌平的,或許他覺得父母比較尊重哥哥,我現在聽起來的感覺也是。
你們相信老大的能力,乃至於他的人格、性格,卻不大瞧得起老二,覺得他不太行,跟二媳婦也很疏遠,讓他心裡更不平,覺得自己該獲得的寵愛與信賴都被哥哥奪走。雖然這可能是他多心,但父母許多言行常會造成這樣的誤會,所以像妳住院,他也覺得妳就讓偏愛的老大去照顧就好了!
你們夫妻覺得是平等對待兄弟,但老二並不覺得如此,或許比起物質或金錢,他更需要精神上的尊重與信賴。
拉攏二媳婦,匯聚整家人的心
我想妳現在開始也不遲,別等老二缺錢來討才見面,反正妳看很多韓劇的話,也會對韓國文化或餐飲有點興趣。而且妳有錢,可以讓二媳婦介紹台灣好吃的韓國餐廳一起聚餐,或招待大家一起去韓國豪華旅行,對媳婦好、尊重她出身的國家,也是對老二尊重!

妳可以先給一筆錢,請二媳婦安排聚餐或旅行,回來也跟老大聊聊這樣的體驗,期待之後老大家或老大夫妻能共同參與,至少先一起吃頓飯,讓老二家有機會發揮。
不要因為媳婦是外國人就有成見,反而更要拉攏她,讓她在異國生活也感受到關懷。老二家的孩子都9歲了,她的中文大概也相當不錯了,妳也可以跟她聊聊韓劇、韓國文化,這也會博得老二真正的好感的。
現在女人壽命長,尤其妳這麼有錢,也還有活動力,活到100歲都沒問題,一切別等死了再說,難道妳要讓他們兄弟繼續不和、不往來十幾年、廿幾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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