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 |我年過60,又怎樣? 黎兒人生相談室之164
日期 |2026年04月23日
分類 |情感關係
圖檔來源 |shutterstock(示意圖非當事人)
Q:我是晴怡,今年57歲,老公與我同齡,結婚29年,育有28歲兒子及25歲女兒,兩人都已成家獨立,家裡只剩我跟老公兩人。
老公不論是金融資產或房產都不少,2年前不跟我或父母商量,就把公公開創的公司收掉,投入他的單車環遊世界夢,1年有半年多在國外旅行,都投宿非常高級的飯店,平時也穿用名牌。
這些都還好,但他因為我重返職場有收入,就不肯繼續給家用,並要求離婚,還說「一毛錢也不會給妳」,我也覺得無法跟這樣的男人共度餘生,卻又擔心自己是否會淪落不堪困境,好友也勸阻我,我該怎麼辦?
我的公婆很富有,婚後除了我們自住的房子外,也出錢幫老公買下一棟公寓,讓老公有相當不錯的租金收入。他常說自己當包租公就可以過得很好,加上繼承公公事業也做得不錯,賺了不少錢。
2年前,他沒跟任何人商量就收掉公司,說往後人生要以興趣為主,公婆氣炸,我也嚇一大跳。但我們原本除了孩子的事就無話可說,我也不在乎他這麼早就退休。
他的電腦沒設密碼,也常沒關機,我偶而看到銀行信件,輸入他的身分字號就看到他的基金投資超過1億元,定存及活存也有3千多萬,而且還在增加中!
這樣富有的人居然對我小氣到不行,讓我覺得他就是想甩掉我。過去子女還住家裡時,他連學雜補習等在內,每月給我15萬元家用,跟別的家庭比,房子是自己的,家用不算少。但我自己的部分省吃儉用,許多朋友都驚訝我身上一件名牌服飾都沒有。
子女離巢後,他原本還給我10萬元家用,現在物價高漲,要維持一個他滿意的水準也不容易,但我對金錢並不執著,從沒過問他的資產或收入,雖然無法理解他為何對家裡這麼吝嗇,但也就算了!
從2年前開始,因為他常去出國旅行,不在家時間長,我原本就有藥劑師資格,就回去原本工作過的私立醫院工作,月薪有8萬,想每月給八旬爸媽一些零用錢。
但老公竟以我有收入為由,不肯支付家用,明明他即使把公司收掉,每個月收入還是我的好幾倍,卻死不肯給我一點錢。而且他也把簽完字的離婚協議書丟在我眼前,表示要離婚,但要我淨身離開,非常不合理。我長年為這個家庭付出許多,吞不下這口氣,如果透過法院調解離婚,是否會比較有利呢?
也有朋友勸我好好跟他相處,懇求一下,大概就能恢復家用,至少生活水準不會一下崩跌太多,尤其我已經57歲了,別太意氣用事等等。我自己是難忍這樣無情的老公,也不想今後生活過度落魄,怎樣做才好?
餘生很長,不值得賠給不願分享的男人
A:晴怡好,辛苦妳了!妳是對的,今後人生當然不必再忍受什麼都不跟妳分享的男人,當然要離婚才好。
台灣女性平均壽命84.3歲,還在不斷提高中,若無意外或大病,大概都能活到90歲以上。人生百歲時代,是比男人平均長壽7歲的女人的特權,因此熟齡女人要格外珍惜今後人生,不要再隨便賠給不珍惜自己的男人了!
妳先生看起來完全不想跟妳分享人生,他結束事業的重大決斷沒跟妳商量,擁有的財富就連一分錢也不想給妳,甚至他一年中有半年在國外,就連時間也不想跟妳一起度過。
此外,妳重新外出工作的能力,他不但不肯定,還以此為不給家用的理由,他所做的事都在否定妳的人生,吞不下這口氣是理所當然的。這樣的男人實在不值得妳繼續支持,57歲還是花樣年華,妳有基本社會行動力,還能拓展第二人生!
家事法庭「調解筆錄」具法律強制執行力
妳聲請調解離婚也最正確。妳可以填寫「家事聲請調解狀」,向地方法院家事庭提出,流程是以調解程序優先,成功後作成的「調解筆錄」有法律強制執行力,可約定離婚條件,尤其是妳擔心的財產分配。

但在提出前,妳最好仔細蒐全先生資產及收入資料,否則一旦他發現妳想借重司法力量,他的電腦大概也不會再不加密地任妳隨意觀看了。
妳應該盡快下載、影印他的財產資訊,確認名下房產詳細所在及價值、房租收入,還有繳納房產稅單據或所得稅申告書等等,都盡量蒐集,屆時在調停桌上才能要求自己應得的份。
即使他購物置產多少是靠爸,但若都是婚後近30年累積,就必須分給妳近半的資產,否則他要證明是父母贈與,反而會有逃稅嫌疑。
他這麼厭惡跟妳分享人生,妳當然要不客氣地分享他的資產。
我覺得他對妳如此小氣,或許是另有想分享人生的對象,說不定是對方要求停給妳家用,如果妳能掌握這方面資訊,對離婚調停也會更有利。
就算不離婚或尚未離婚,收入多好幾倍的他當然也必須支付家用,法院也會支持這一點。
他或許對妳冷漠,但妳看起來也對他沒太多關心,早就不是能互相啟發提升人生的關係了,蒐全他的資產收入資訊後,就全力爭取有利條件離婚吧。每個月少10萬元家用就能激起妳努力朝離婚之路大步邁進,也算是很不錯的誘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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