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以為的「預付」,法律可能不認帳
很多父母會直覺認為:「我現在幫你還,以後就不要再分。」但是在法律上,卻不是你說了算。
依據《民法》第1173條規定:只有「結婚、分居、營業」這三種特種贈與,才需要在繼承時做「歸扣」。
而幫忙還卡債、賭債,不在這三種情形內。
而且賭博與錯誤的金錢觀,很可能在未來繼續產生新的負債,這代表什麼?
1、大哥未來還是可以繼承
除非有借據或遺囑明明只能繼承特留分,否則依法仍享有平等的繼承權
2、債權人會進來
依《民法》第242條,債權人可以行使「代位權」,代替大哥來主張他的繼承權。
3、房子可能被拍賣
一旦大哥分到持分,債權人可以聲請強制執行。換句話說,父母住了一輩子的房子,可能被迫出售!
你以為是在幫大哥還債,其實是在幫他的債權人,「保住未來可以分到的遺產」。

「三道防火牆」幫到孩子、又守住家業
守住家業,關鍵不是「給不給」,而是「怎麼設計」。如果真的想幫孩子、又不想拖累整個家庭,資產一定要有「防火牆」。
第一道:生前隔離,確保安養無虞
‧ 非核心資產,可優先贈與給守法孝順的子女
‧ 預留生活到100歲的醫療與生活費,和自住屋
這些資產,是誰都不能動的「保命錢」。
第二道:公證遺囑,守住產權完整
‧ 明確指定房產由特定子女單獨繼承
‧ 設計「現金補償特留分」條款
把「房產糾紛」轉成「金錢問題」;債權人只能拿錢,拿不到房子。
第三道:人壽保險,準備特留份補償金
透過保險準備現金,用現金解決糾紛,用制度保住一家的安寧。
家庭紛爭往往源自「沒為風險設計出口」
很多家庭的問題,不是資產不夠,而是「沒有為風險設計出口」。父母的不忍心,如果沒有搭配制度安排,最後往往不是幫助,而是把風險放大給整個家庭。
問題從來不是那個負債的孩子,而是「沒有設計的愛」。讓愛不傷人,讓財富有溫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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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_廖嘉紅
傳承風險顧問,協助打造你的幸福人生。
雙寶媽、與乳癌和平共存10年。
家族信託規劃顧問、退休理財顧問、國家級的人身與財產保險經紀人双證照、投資及管理不動產豐富資歷。
粉絲專頁:R姊 廖嘉紅-繼承與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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