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隱私、自己佈置房間...這樣做,讓安養機構像個家!

有隱私、自己佈置房間...這樣做,讓安養機構像個家!

一位外國長照機構主管最近來台講習,順便參觀國內的長照機構,對於許多業者將內部空間分成輕度失能、重度失能、失智等不同營運區域的操作方式感到好奇。這幾乎是台灣長照機構的常態,但這樣對住民真的好嗎?

文/周傳久

 

這種區分方式類似醫院處理急性醫療病人的做法,但醫院這麼做,除了與健保給付相關,也因為考量到感染控制、同類患者需使用相同的照護器材等許多原因。

 

然而,安養機構的居住目的、照顧目的不同。這兒不是醫院病房,是長住的場所,是否要引用醫院的思維來安排住民的居住空間,這一點還有許多討論空間。

 

另外,在安養機構中,多人同住一間房間導致彼此干擾已不是新聞。長期住在這樣的環境,到底是長期照顧還是長期折磨?

 

除了空間的規劃,更重要的,還有歸屬感和隨之而來的自主性與安全感。

 

 

來參訪的外國老師問,若安養機構真要追求像一個「家」,或者管理者並不是故意要製造住民的生活困擾,則可想想,每當失能程度改變,就要住民四處移動(其實是被移動)到不同住房,到底是為什麼?住民有何感受?

 

例如,全部都是重度失能的住民就住在一間,他們每天經驗到的生活景觀,或可說看到的世界,就是眼前一群非常無生氣、困苦的人和聲音。如果他們能繼續住在一開始進入機構就住的地方,可能還有機會經歷多樣的互動。

 

當政府越來越重視延緩失能時,許多人卻每天一起床就是「末日景觀」,像是一大群人插著鼻胃管,斜低著頭坐在輪椅上,哀嘆聲不斷。而且,住民很少獨處或只有少數人相處的空間。

 

又或者,機構擔心一群住民長期待在一起,容易互相傳染疾病,就讓他們全部戴口罩。這樣的居住生活安排,能延緩失能嗎?

 

 

「住民從原來的家住進機構,這裡就是他的家。既然是他的家,還要或者還會一直搬家嗎?到底是住民配合管理,還是照顧配合住民呢?」外國老師這麼問,因為他所經營的機構是不會要求住民搬來搬去的。

 

陪同參訪的本地機構人員也被問得難以回答,接著回應,其實是為了管理方便。但再想想也同意,該機構的確已經發生好幾次,因為硬要把老人搬到不同照顧區域而引起衝突的事件,這對照顧者和被照顧者的互動關係,當然是減分的。

 

一群人住一起,或者每隔一段時間要移往另一個像病房一樣的陌生地方,對生活品質的影響很可觀。因為,體弱時還要不斷適應不同環境更辛苦。

 

其實,所有照顧機構都要考慮成本,可能與原始的房舍設計理念和營運者的經營理念有關。不過,希望省錢,不表示一定只有集中管理,或是以現有的分類移轉住房的營運方式。

 

 

從住民的角度來看,他們不一定都需要很大的臥室空間,但是能保有一個隱私空間,佈置成自己希望的景觀,既可以待在自己的空間,也可以到公共空間活動,這就有了選擇與彈性。

 

在芬蘭的鄉村,有小型老人公寓是如此;在日本,也有許多機構轉向這種方式。這種方式已經更接近支持型照顧住宅的風格,是晚年居住時,兼顧居住者和照顧者的一種居住設計。

 

住民得到安全感,照顧者自然負荷減輕,畢竟機構不是監獄也不是集中營。

 

許多人來到機構度過人生最後幾年,誰不願意待在有安全感、自主性的處境?如果只有臨終才能自決,是不夠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