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5-18
林暐鈞
《湯道》這部電影,一面爬梳泡湯的儀式、禮法,顯現日本民族對大自然的敬重,以及對自身修養、儀式感的高尚追尋;另一方面卻又顯現無關泉質正統、成分,熱衷於心靈是否感受幸福與溫暖—即便只是洗澡水,一群人泡在一起,或許就是最浪漫的湯道。一個人的泡湯,是獨處自省;一群人的泡湯,是幸福的交響。
閱讀更多
2022-10-13
洪雪珍
貝琳是我的忘年之交,72歲了,最近我們見面,聽她聊聊近況,她說最近很忙,我問她忙什麼,貝琳回答:「忙著分財產啊!」
閱讀更多
2022-10-05
鄭策允律師、郭美懿整理
披上婚紗,父親牽著我的手帶我走上紅毯,當下的幸福時刻原來那麼短暫…沒日沒夜地忙碌於工作,終於週末找出時間回家探望父親,我忙進忙出準備著豐盛的晚餐,看向兩位哥哥,一個打電動、一個看電視,跟小時候一樣從來都不幫忙,而哥哥的小孩們把客廳弄得像戰場一樣。我端出熱騰騰的佳餚,看著家人吃的津津有味正感到心滿意足時,爸爸說:「妹妹啊!妳現在已經結婚變成夫家的人,小孩未來也都跟人家的姓,反正爸爸也有給妳一筆嫁妝,哥哥們的事業發展不好,爸爸想把財產全部留給我們家的子孫,讓他們過比較好的日子」。「我給妳100萬,就當作未來外孫的紅包,妳先簽一個拋棄繼承的書面,這樣好不好」我看著家人們,哈哈大笑,笑到眼淚都流出來了…眼淚的背後是開心,或是終於明白自己要的原來是愛,並不是錢。
閱讀更多
2022-09-02
林靜芸
明明是同父同母的兄妹,為了 爭遺產 ,卻像是幾世的仇人!(原文刊載於2019/12/17,更新時間為2022/9/1)
閱讀更多
2022-06-27
好房網News記者黃暐迪/綜合報導
編按:已故香港女星沈殿霞與鄭少秋的愛女鄭欣宜在上月(5/30)年滿35歲,正式繼承母親留下的6000萬港幣(約台幣2.3億元)遺產。2008年沈殿霞過世時,鄭欣宜年僅21歲,擔心女兒年輕揮霍,沈殿霞生前特別留下遺囑,要求女兒要年滿35歲才能動用遺產,並叮囑女兒做個有用的人。歷經漫長的14年等待,鄭欣宜終於迎來35歲生日,但她並未大肆慶祝,生日當天也僅簡單發文:「多謝大家的祝福!今天35歲lu~ 祝自己和我愛我的人都身體健康、天天都有值得開心的事情發生。」其實媒體年年都在倒數鄭欣宜的35歲生日,多年來數度誤傳,去年8月她出席活動時就曾對繼承遺產一事做出回應,表示「很搞笑,20幾歲出一次,30歲又出一次,其實不斷改我年紀,我覺得無所謂」。認為只要扮演好表演者的角色,做好自己的工作、唱好歌,真心喜愛她的歌迷就不會離去。如今鄭欣宜已在香港樂壇闖出優異成績,演唱會門票幾乎場場秒殺,不靠父母光環庇蔭,早已走出自己的一片天。
閱讀更多
2022-03-18
陳冠融
明賢母親早逝,由父親獨自養育姊弟 2 人直到成年,在姊姊結婚時,父親還給了姊姊一筆財產作為嫁妝。日前,明賢的父親逝世,才發現其生前已立有遺囑,內容寫明將其遺產全部由明賢繼承,至於姊姊因已得到一筆嫁妝,所以不得再繼承其遺產。可是明賢的姊姊認為,嫁妝是一般社會風俗慣例,而且是父親生前的贈與,與遺產繼承不同,因此堅持依法繼承其父的遺產,姊姊的請求合法嗎?
閱讀更多
2021-03-19
翁申霖
人生盡頭將至,最放心不下還是「房屋產權」。癌末的老媽媽,擔心獨子的繼承權被出嫁的姊姊侵害,在病危通知,插管急救後,挽回一命,出院後第一件事情將房屋過戶給獨子,過戶完成,遺願終了,人也走了。
閱讀更多
2021-01-13
吳挺絹律師/理財規劃顧問(AFP)
「人世間最難以被取代的關係是什麼?」首先絕對不會是商務合作關係,我想多數人能認同:「商場上,任何人都是可以被取代的!」那麼是愛情嗎?「婚既然可以結,當然也可以離!結婚與離婚,都是合法的法律制度!人性上也是如此!」那只剩血濃於水,與生俱來的骨肉至親之間的親情囉?看到自己身邊有許多朋友,甚至孩子都已經讀到國中了,父母還是認為,早上必須幫孩子張羅早餐、送他們上學......,才算有照顧好孩子了!如果從這個角度觀察,似乎父母子女間的親情,應該是最難以被割捨取代的關係了吧?然而有趣的是,最近有愈來愈多的長輩(或是長輩派自己的子女或孫子女先來諮詢)來問我:「吳律師,請問我不想給我不孝的兒子/女兒繼承遺產可以嗎?那要怎麼做?」
閱讀更多
2019-12-07
呂秋遠
律師你好,我有一個問題不太有膽當面問長輩,就是我觀察到一個現象,很多人都會標榜自己自從出社會後,沒有再跟父母拿過錢,非常的自立自強。可是到了父母過世時,對於遺產卻非常的計較,一堆兄弟姊妹 爭遺產 到翻臉,甚至是對簿公堂,呂律師你自己應該有經手過一堆這種案件。父母的錢生前都不屑拿,死後卻搶到爆,這樣不是打臉過去的自己嗎?真正的始終如一應該是遺產也不拿 or 全部捐出去才對,會這樣做的人幾乎是微乎其微,該怎麼解釋這種現象?
閱讀更多
2019-09-04
吳挺絹律師/理財規劃顧問(AFP)
爭遺產 悲劇!當時,婆婆沒留多少遺產,僅剩這房子和一些存款而已,所以不需繳遺產稅,也報完遺產稅拿到免稅證明了。接著,他就和哥哥談到:「這個房子,是否就按照媽媽生前的遺願,留給我?」沒想到哥哥竟然說不同意,直言是媽媽的遺產,就都有份可以來分!
閱讀更多
1/ 2
第 1頁,共 2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