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15
傅恪恩
真的需要替孩子節稅布局,早早轉移名下財產嗎? 請容我開門見山地說:除非資產有5000萬元起跳的實力,否則對一般小康退休家庭來說,真的不太需要為了節稅,急呼呼地把資產提前移轉給兒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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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29
樂透人生─吳家揚
Q:我是蔡先生,2018年和兄弟分家,賣掉了台北市精華地段屋齡數十年的老宅,進帳上億元,在繳完相關稅金和兄弟分完後,手邊還留有數千萬現金。我想把售屋所得現金,分一部分大約2400萬元給我的兒子阿哥,請問要如何移轉才能最省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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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13
吳挺絹律師/理財規劃顧問(AFP)
遺產及 贈與稅 法第8條第1項規定:「遺產稅未繳清前,不得分割遺產(分別共有)、交付遺贈或辦理移轉登記。」,繼承開始之後,我們必須要先申報遺產稅,並且繳完遺產稅取得遺產稅繳清證明書(或免稅證明書)之後,才能夠分配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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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08
吳挺絹律師/理財規劃顧問(AFP)
我時常遇到客戶詢問:「我需要訂定遺囑嗎?」、「財產的傳承,有需要規劃嗎?」「依照法律規定分配不就好了嗎?」、「遺囑,我可以自己寫一寫就好了吧!有需要找律師協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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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30
吳家揚
我還在外島服役時,老家要改建,主要是容積率要調整了,要趁法規修改之前,可以建立較大坪數的房子。最後一次回台休假時,媽媽忽然向我說明要蓋房子的事,還拿出建築結構草圖給我看。看完我不滿意,就自己畫一張圖,最後獲得家族成員贊成和一致通過,然後我就回外島繼續服役。家裡就準備發包給認識的營建廠商施工,施工期間家人每天盯進度,經過2 年多的時間,終於拿到使用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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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14
吳挺絹律師/理財規劃顧問(AFP)
近期有客戶王小姐諮詢時,問到:「部分新聞報導,寒舍集團董事蔡伯府的遺產新聞時,曾提到:『依民法第1148-1條規定,蔡生前2年若將財產贈與其他繼承人,都會被視為遺產計算,屆時黃女(配偶,法定繼承人)也均可獲得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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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09
胡碩勻
鄭員外是一位非常有愛心的人,他名下財產有存款1000萬,不動產5000萬,他在遺囑上特別交代老婆及2位小孩要把一部分遺產捐給慈善機構。於是繼承人們協議,依照鄭員外的遺願,把其中一筆市價1500萬的不動產,捐給生前成立的財團法人鄭氏紀念基金會,作為建設育幼園使用,另外捐贈現金1000萬給基金會,作為育幼園營運基金,所以共捐贈了25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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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01
胡碩勻
所謂繼承,多數人想到的都是錢,但很多時候,這天上掉下來的禮物,可能不是錢,而是債。正如俗話所說:「父債子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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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24
胡碩勻
李媽媽有一對兒女,她幫15歲的女兒與16歲的兒子各買了1張6年期儲蓄險,年繳保費各50萬,投保時以自己為要保人,女兒、兒子為受益人,6年期滿各可領回300萬。李媽媽原本想用這筆費用作為兒女出國的留學經費,沒想到繳費期滿後,卻接到國稅局要求補繳 贈與稅 38萬,同時還因漏報這筆贈與款項,國稅局再多開罰1倍,總共連補帶罰,補繳76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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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22
吳挺絹律師/理財規劃顧問(AFP)
各位好,之前我曾經和大家分享過,在處理遺產分配之前,我們必須要先處理好「遺產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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