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8-30
吳家揚
我還在外島服役時,老家要改建,主要是容積率要調整了,要趁法規修改之前,可以建立較大坪數的房子。最後一次回台休假時,媽媽忽然向我說明要蓋房子的事,還拿出建築結構草圖給我看。看完我不滿意,就自己畫一張圖,最後獲得家族成員贊成和一致通過,然後我就回外島繼續服役。家裡就準備發包給認識的營建廠商施工,施工期間家人每天盯進度,經過2 年多的時間,終於拿到使用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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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24
徐慶玶 醫師
92歲的奶奶,駝著背、步伐緩慢但是還不需要拐杖,獨自來門診,諮詢老人體檢報告,體檢報告結果不錯,只不過,根據她駝背的身型、年紀,我判斷她有骨質疏鬆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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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19
翁申霖
人生盡頭將至,最放心不下還是「房屋產權」。癌末的老媽媽,擔心獨子的繼承權被出嫁的姊姊侵害,在病危通知,插管急救後,挽回一命,出院後第一件事情將房屋 過戶 給獨子, 過戶 完成,遺願終了,人也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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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29
吉兒.施萊辛格
要是仍舊無法說服你開始擬定計畫,我要再說得清楚一些。我看過許多年老父母重複犯下不少財務的錯誤。有人歸咎父母沒有適當規劃,但大部分要怪罪成年子女逃避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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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22
許哲瑝
有的親朋好友會教你如果贈與金額或價值超過220萬元(編按:111年起,贈與稅納稅義務人每年得自贈與總額中減除免稅額244萬元。),可以分次分批逐年贈與,將每一年的贈與總額控制在220萬元內,就可以避免被課徵贈與稅。原則上沒有錯,但如果事情可以這麼簡單的話,地政士這張牌就顯得沒有價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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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20
陳佑寰
父母名下的財產不僅是老年安養的保障,也會成為將來繼承的財產。而實務上亦常見父母很早就把辛苦賺錢買來的不動產登記在子女名下,有些也會以子女名義開銀行帳戶與買賣股票,這就是民間習慣上常見的親屬間「借名」。然而父母很少會用白紙黑字與年幼的子女簽訂借名契約,等到子女長大之後,有可能認為在他們名下的財產就是父母贈與的,而既然自己是所有權人,就可自由出賣處分。又或是等到父母過世後,有些繼承人會主張某些子女名下的財產是父母借名的,故要求應將該財產納入遺產來分配。俗話說:「清官難斷家務事」,實務上的借名爭議常常是各說各話,難以獲得圓滿的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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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06
吳挺絹律師/理財規劃顧問(AFP)
60多歲的王先生努力工作的過了大半輩子,名下有一些積蓄,有可以供自己安身立命的房子,也有一些存款,雖然無妻無子女,他倒也樂得當個快樂的單身貴族,一個人逍遙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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