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1-20
陳佑寰
父母名下的財產不僅是老年安養的保障,也會成為將來繼承的財產。而實務上亦常見父母很早就把辛苦賺錢買來的不動產登記在子女名下,有些也會以子女名義開銀行帳戶與買賣股票,這就是民間習慣上常見的親屬間「借名」。然而父母很少會用白紙黑字與年幼的子女簽訂借名契約,等到子女長大之後,有可能認為在他們名下的財產就是父母贈與的,而既然自己是所有權人,就可自由出賣處分。又或是等到父母過世後,有些 繼承人 會主張某些子女名下的財產是父母借名的,故要求應將該財產納入遺產來分配。俗話說:「清官難斷家務事」,實務上的借名爭議常常是各說各話,難以獲得圓滿的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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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13
吳挺絹律師/理財規劃顧問(AFP)
「人世間最難以被取代的關係是什麼?」首先絕對不會是商務合作關係,我想多數人能認同:「商場上,任何人都是可以被取代的!」那麼是愛情嗎?「婚既然可以結,當然也可以離!結婚與離婚,都是合法的法律制度!人性上也是如此!」那只剩血濃於水,與生俱來的骨肉至親之間的親情囉?看到自己身邊有許多朋友,甚至孩子都已經讀到國中了,父母還是認為,早上必須幫孩子張羅早餐、送他們上學......,才算有照顧好孩子了!如果從這個角度觀察,似乎父母子女間的親情,應該是最難以被割捨取代的關係了吧?然而有趣的是,最近有愈來愈多的長輩(或是長輩派自己的子女或孫子女先來諮詢)來問我:「吳律師,請問我不想給我不孝的兒子/女兒繼承遺產可以嗎?那要怎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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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23
黃健誠
對於人壽保險金是否為遺產的認定,將成為影響受益人是否要繳納遺產稅的關鍵,因此父母要是希望藉由規劃保單,將財產留給子女,要保人及被保險人若都為同一人,該保單可依法免課遺產稅;不過,專家對此指出,此種以保單避稅的方式,還需「指定受益人」,及考量國稅局「實質課稅原則」的8大樣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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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25
王姵文(黑媽)
從衣食無缺到提款要找能領百元鈔的提款機;從豪華轎車接送到需要抉擇該給機車加油,還是買飯給自己吃;若不是親身經歷,我不會相信富裕與貧窮只有一線之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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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15
蔡宏斌
事業有成的王伯伯,大腸癌併肝轉移,因進行性肝衰竭入院,治療結果不盡理想,已判定為末期。虛弱的王伯伯已陷入昏迷,醫療團隊準備依照他簽署的撤除意願書排定撤除呼吸器以及維生醫療,主要照顧的幾位子女也已經做好準備。突然有位從來沒出現過的家屬,很激動的在病房叫罵阻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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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12
好險網 / 曾旺
健保給付項目有限,許多民眾知道買張醫療險增加保障,避免健保不給付或給付不足時,可以透過保險取得自費醫療,但投保當下及以後就醫時,要留意保單條款對於住院理賠的條件跟定義,有時幾個字的差異,理賠金額就會差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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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06
好險網 / 李瑞瑾
父母離世後將財產移轉子女必須注意稅務制度,如果未釐清免稅額規範,很有可能被要求補稅甚至罰款。一位父親分別贈予2名子女一人200萬元財產,想說一年有220萬元贈與免稅額(編按:從2022年起為244萬元),但卻還是被國稅局課18萬元贈與稅。原來是因為每年220萬元的贈與免稅額度,是以「贈與人」送出去的錢做計算,而非每一位「受贈人」收到的錢分別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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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28
李建興, 羅立群, 鄧小燕
李嘉誠對兩兒子李澤鉅、李澤楷的培養,可謂是「步步為營,煞費苦心」。雖然兩個兒子是含著金湯勺出生,但李嘉誠並沒有在物質上,給予過分優渥的環境,反而從小讓他們乘坐公車、勤工儉學,培養其獨立自主、勤儉持家的良好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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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21
黃健誠
民眾進行保險規劃時,無非是擔心當碰上人生四大風險「老」、「病」、「死」、「殘」時,可以給自己及家人妥善保障,但在購買保單的當下,就算了解各項條款、保障內容及給付條件等,若沒搞清楚「身故保險金受益人」的設定,以為受益人為「法定 繼承人 」,保障就萬無一失,反而可能造成保障防護網的「破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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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21
萬子綾, 黃淑君, 楊婷雅, 蔡麗瓊, 楊香容, 鄭惠文
人生下半場的理財依舊重要,除了穩定守成之外,也要懂得用法律保護財產,才可以在謹慎用錢與享受人生間取得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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