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前罹肝癌...武俠小說家金庸逝世 帶給民眾的保險警示

3年前罹肝癌...武俠小說家金庸逝世 帶給民眾的保險警示

筆名為金庸的武俠小說家查良鏞30日於香港逝世,享耆壽94歲,他的作家好友陶傑在電台節目透露,金庸3年前已罹患肝癌...。在台灣,癌症已連續34年居十大死因之首,且據調查,超過4成民眾坦言,癌症治療費用對他們是沉重的財務負擔,近8成更期待自身的保險規劃,能提供解決方案,比例為亞太區最高。

若進一步觀察台灣人對於癌症治療費用的態度,根據今(2018)年AIA健康生活指數調查,國人普遍認為若治療費用超過31萬元,就會產生嚴重的經濟壓力,且估計癌症治療所能負擔的費用,平均比實際支出不足21%。因此,除了個人存款之外,民眾也預期自己的保險規劃,能支應相關的醫療費用。

 

癌症治療常見的包括住院進行手術、放射線治療、化學治療,隨著醫療科技進步,標靶藥物注射、口服等新應用療法也有增加的趨勢。一般而言,癌症治療往往長達數年,自費購買新式標靶藥物或是病患須長期照護,都需要支出龐大的費用。

 

而若以國人期待的保險規劃來看,該規劃哪些險種,才足夠因應癌症治療的費用?元大人壽商品精算部副總經張銘修表示,除了健保給付以及基本的醫療保險金,以投保「癌症險」最為普遍。

 

市面上的癌症險主要分為「一次給付型」和「分項給付型」等兩種類型,前者是確診罹癌時,理賠金就可一次整筆給付,後者則針對病患所接受的治療項目,分項給付,減輕後續治療過程中的財務負擔。

 

公勝保經大將事業部經理黃將偉表示,目前最常見的癌症險以一次給付型為主,從理賠金應用的廣度來看,一次拿到一筆至少 100 萬元的保險金,可自由運用、彈性較大,例如運用在標靶藥物或是買營養品等。

 

而傳統型的癌症險多為分項給付型,要符合保單條款中的條件認定,才申請的到理賠金,所以建議若還沒有任何癌症險規劃的人,可先以一次給付型癌症險為主,若心有餘力,再增加分項給付型來強化保障。

 

除了癌症險之外,很多人也將實支實付醫療險,當作抗癌的必備保險之一,但要留意的是,並非所有情況開立的標靶藥物,實支實付都可以理賠。

 

依照保單條款約定,實支實付的給付範圍是「住院」期間內,發生的費用才能核付。若以標靶藥物來看,住院期間開立的標靶藥物,實支實付可以理賠,若是門診拿的標靶藥物,在沒有住院前提、也沒有門診手術狀況下,實支實付是不會理賠的,另外,出院之後,要求醫院開立相關自費藥物,也不屬於實支實付給付範圍。

 

康健人壽總經理暨執行長邵駿崴(Tim Shields)就建議,投保實支實付醫療險之前,應該要留意四個理賠注意事項,包括第一、實支實付是理賠健保不給付的項目,如果健保給付了,實支實付就不會理賠;第二、理賠所需文件除了診斷證明文件,還要有醫院的醫療收據。

 

第三、實支實付的醫療險通常會設定一個最高額度作為理賠上限;第四、要注意保險公司是收受醫療收據正本還是副本理賠。

 

目前金管會也擬修法增訂保險法第38條之1,民眾買多張保單的理賠金額,不能超過實際醫療支出,這對於有兩張實支實付保險的人,將是一大衝擊。例如買兩張實支實付保險,保額各2萬元,若醫療費用花2萬元,僅能賠2萬元,不能兩家都申請理賠,獲賠4萬元。

 

此消息傳出民怨四起,並引發立委關注,金管會主委顧立雄今(31)日對此回應,早在8月底召開過公聽會後,金管會就已經把草案條文拿掉,因發現用單一條文沒有辦法解決狀況。

 

顧立雄說,實支實付有不同型態,保戶到底有沒有超額領取理賠金,很難去界定,各家保單實支實付約定的內容不一,單純的從法律條文,不足以解決現行實支實付超額理賠的複雜型態,所以金管會傾向不增訂保險法第38條之1,不過還是會詢問學者意見,檢討是否會有道德風險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