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15
我年過60,又怎樣? 黎兒人生相談室之109
Q:我是健文,今年43歲、單身未婚。7年來我跟一位已婚42歲女同事交往,雖然知道她是有夫之婦,但她從一開始就說即將離婚,我才覺得可以交往,自認不是破壞對方家庭的第三者。原本我跟父母同住,還為此搬出老家,另外找了適合共築家庭的公寓,等著跟她結婚。我已經把她當伴侶,送她貴重 禮物 、一起奢華旅行或用餐,也給了她不少零用錢;但沒想到一等就是7年,實在不知道要不要繼續等下去?我覺得有點絕望,不知該如何是好?如果分手,是否可以要求她賠償我7年來的付出呢?想到她若是在敷衍,我就痛苦地活不下去;但要跟她分手,又想起往日濃情蜜意,也很難痛下決心!而且我7年來幾乎都是為她而活,因為感情不能公開,無法跟朋友深入交心,對工作也很不上心。我們在職場上每天都會照面,每週至少一次同床共寢,彼此還算信賴,我不覺得她在騙我,但是等待7年未免太久了!7年來她總不斷說「再等一下,等孩子上幼稚園,我就可以放心離開」;接下來又說「等小孩進小學,我就會提出離婚」。但現在她8歲跟9歲的兒子都已經上小學了,她還是沒下定決心離婚。我很擔心她接著會說要等孩子上高中等,那我要等到何時何日?她說因為兩個小孩都是男孩,婆家絕對會以她外遇為理由而不肯把養育監護權給她,所以等到孩子稍微大一點就好。先前我覺得要她跟幼子分開有點殘忍,但陷入「等待地獄」的人似乎是我,她還滿享受孩子一點一滴的成長,看她開心,我也為她開心,因此7年就這麼忍了過來,等到我都不知道7年是長還是短了!
閱讀更多
2024-03-08
廖心筠
每次到府整理遺物,我們看見的不只是物品,而是一家人共同生活的畫面。說到底,我們整理的不只是物品,而是一段回憶。唯有願意鬆手,和過去好聚好散,才能敞開雙手擁抱未來。
閱讀更多
2024-03-01
彭菊仙
寫了這麼多,還是有我輩父母看不開。說實在,到某個境界,我們必須透澈一個事實:孩子只是藉由我們肚皮來到世間的獨立生命個體,在此我藉由比我們「低等」的動物之「高等」智慧,與勞苦一生的父母們相互提醒與勉勵。
閱讀更多
2024-02-02
松浦彌太郎
人與人之間保持適度的距離,才能良性互動。但,不是消極的對應,而是由衷尊重對方,信賴對方。尊重與信賴是保持良好人際關係的智慧。
閱讀更多
2024-02-02
李玲玲
編按:婚姻中,「自由」永遠都是一個為人津津樂道的話題,也有許多人對婚姻自由度把握不當,導致離異。婚姻不是放羊,隨它漫山遍野的跑;婚姻更不是綁架,完全限制對方的自由。管束太嚴,就像勒住了對方的脖子,使得對方無法呼吸,那樣的婚姻又豈能長久?
閱讀更多
2024-01-25
聯合報/ 記者 戴永華 /宜蘭即時報導
今周刊編按:大學學測剛落幕,今年宜蘭考場卻出現一位高齡62歲的考生,身份曝光竟是衛福部前中醫藥司司長、駐史瓦帝尼大使館參事,現在基隆醫院擔任中醫主治醫師的黃林煌!擁有醫學博士學位,也曾到哈佛大學公衛學院進修,黃林煌卻在時隔45年後重新踏入考場,為的是一圓年少時的美術夢,他說:「快退休了,給自己一個生活,不想躺著等死,學習是世上最快樂的事情!」綜合媒體報導,黃林煌曾出使非洲友邦多年,也曾在立法院接受質詢,雖然生活看似多姿多彩,但精神壓力很大,一度讓他決心要透過學習讓自己活得快樂「報復對方」,但年紀增長才發現,學習的樂趣是自己的,「不需要再報復了」,學習就是他的快樂泉源。雖然這次報考美術系,被笑「62歲還考大學」、「頭殼壞掉」、「連你兒子都大學畢業很久了耶!」但他回憶國、高中,美術老師常讚許他的作品,認為他畫得很好,「我荒廢了一個人生,應該在最後的時候給它拉回來。」而2個醫師兒子也說要一人贊助1萬元,供爸爸去念書。
閱讀更多
2024-01-22
小虎文
「很多人都想知道自己怎麼打扮最美?皮膚白怎麼搭、皮膚黃怎麼搭?其實每個人都擁有『全部的顏色』,色彩搭配就像是調色盤,我們可以一起會調出、找到自己的專屬色,不管幾歲,勇敢表現自己就是魅力。」個人色彩分析師王盈力說,就算年紀過了50歲又如何?中年後最美的外衣叫做「自信」。一個越了解與肯定自己的女人,本身就在發光,這就是時下常說的「自帶氣場」。
閱讀更多
2024-01-16
莊宜芳醫師
歲末年關將近,大家有著什麼心情,又或是在忙些什麼呢?學生期待寒假到來,孩子期待新年可以領壓歲錢,上班族期待年假可以好好喘口氣;家庭主婦們則已開始採買年貨,或甚至預訂年菜、餐廳等。那家裏的老人家、或甚至失智的長輩們,過年對他們而言,又是什麼樣的心情呢?
閱讀更多
2023-12-25
李宜玲/禾宜地政士事務所創辦人
一對每天煮飯端東西過來的善良夫妻,跟一個喜歡孩子的老伯伯,就這樣生活一起,20年都過去,孩子大了,上大學了。但對於他們來說,彼此像真的家人一樣,這個父親不是真的父親,這對夫妻也不是真的子女,但情感確是如此真摯!更甚血親。
閱讀更多
2023-12-21
吳挺絹律師/理財規劃顧問(AFP)
近年來筆者處理不少關於遺產繼承、免除扶養義務...的案件,裡面都涉及到一個共同的事實,就是子女在父母親離婚後,就沒有再和沒有監護權(親權)的那一方見面了。而在若干年後,當這些親屬們,因為要處理一些法律問題,而必須再相見時,其中涉及的狀況,並不單只是「法律」就能處理好的。多年不見的原因當然很多元,不可一概而論。
閱讀更多
1/ 30
第 1頁,共 30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