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歲母親倒下後,一位老醫師的心痛告白:再多的醫療,都只是為了給別人看「孩子真孝順」

百歲母親倒下後,一位老醫師的心痛告白:再多的醫療,都只是為了給別人看「孩子真孝順」

從沒看過一位年近八十的老人流下傷心的淚水,因為他的老母親病了、臥床了、再也無法呼喚他了。

在我們面前的是一位行醫四十二年、救人無數且德高望重的張豐富醫師。老醫師因身體不適,即將接受重要的手術。

 

他主動提出討論醫療決定的需求,經過安排而事先閱讀相關資料,偕同妻子、女兒與醫療人員共同討論「醫療照護」及「善終」選項的偏好。老醫師對人生領悟及醫療生態具獨到見解,智慧話語流露而出:

 

“我的人生是有目標、生命是有尊嚴的,我不要任何不能讓我尊嚴活著的醫療行為。

 

去年經歷了生命中的劇痛:我的母親,一位行動自如、耳聰目明近100歲的老人,突然病倒,經過急救後卻活在自己的世界。我不知她的想法更不知如何為她做決定,是我最痛苦的事。”

 

為別人做決定或別人為我們做決定,都是困難且充滿壓力的,因此,我們應該為自己的醫療決定負責,避免讓難題成為別人的困擾。

 

老醫師持續說道:”我希望最後的人生階段是有尊嚴的,若意識不清、無法清楚表達,不希望再急救,自己跟家人都痛苦,且消費有價值的醫療資源;再多的醫療處置只是做給別人看到「孩子的孝順」。

 

所以,我希望在特定臨床條件下—像是末期病人、不可逆轉之昏迷、永久植物人狀態,不希望接受維持生命治療,也不使用人工營養及流體餵養(營養針、鼻胃管、胃造口)。

 

我指定小女兒擔任醫療委任代理人,因難以設想極重度失智的臨床情境,希望由代理人替我做決定。在不需要約束的情況下,急性感染可接受打點滴使用抗生素;至於接受點滴是為了加藥讓我更舒適、減輕痛苦而存在的。

 

老醫師能理解醫療情況的多變性,預先指定醫療委任代理人幫他發言。代理人通常是最了解我們的想法及醫療喜好而值得託付的人。

 

“將來「執行預立醫療決定時」及希望臨終的地點,由醫療委任代理人決定。過世後送往殯儀館,火化後安置在靈骨塔,希望喪禮採純粹佛教儀式,不發訃文。當我臥床時,希望得到舒適的照顧,身體清潔、家人常來看我、陪我。

 

最想對家人說的話:感謝太太相伴相隨,虧欠她很多,想慢慢補還,她是我背後的支柱,沒有她就沒有今天的我。記住,家人之間沒有你我他,只有我們。

 

我最放心不下的四件事:減少醫療糾紛、建立互相關懷的醫病關係、把醫師的尊嚴拿回來、推動基層醫師到社區義診及演講。奉勸醫師,要做良醫而不是名醫,更不是神醫。

 

我最想完成的心願:手術及復健成功後繼續演講幫助別人。很高興說了很多心裡的話。”

 

這是醫界前輩所立的醫療決定,僅供大家參考!老醫師也針對身後事的選項提出看法。經常目睹生老病死,他仍謙卑地看待自己的生死大事,在健康的時候預備身後事,如此豁達的胸襟令人感佩!

 

彰基的「預立醫療照護諮商門診」採約診方式。

 

安排具完全行為能力的意願人、二親等內親屬至少一人、或有指定醫療委任代理人到醫院接受預立醫療照護諮商,將討論結果寫下來,即簽署「預立醫療決定」(AD),並註記於健保IC卡內,其所簽署的文件才具效力。若意願人的想法有改變,也可隨時以書面撤回或變更預立醫療決定內容。

 

最後,預立醫療決定的啟動的時機是:當意願人處在疑似特定臨床條件時,需有兩位專科醫師確診、兩次照會緩和醫療團隊確認,按著意願人之預立醫療決定執行醫療處置,幫助意願人善終。

 

可見預立醫療決定的啟動與進行是慎重且嚴謹的。

 

台灣通過亞洲第一部善終法案─「病人自主權利法」,讓人們預先思考希望得到怎樣的醫療照顧,做出符合自己價值觀的醫療決定。

 

讓醫療權利獲得彰顯、善終權益得到保障、醫病關係更加和諧,創造三贏局面!讓人生的最後一哩路,有尊嚴地告別。

 

掌握樂活資訊,點我加入幸福熟齡LINE好友

點我加入幸福熟齡FB粉專,健康快樂每一天

 

(本文獲「彰化基督教醫院」授權轉載、摘錄,原文刊載於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