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再遍體鱗傷!一個故事告訴我們:忍無可忍時就斬斷關係

不再遍體鱗傷!一個故事告訴我們:忍無可忍時就斬斷關係

別為不該被傷害的事而遍體鱗傷,會在人際關係中受傷的人,絕大多數都是因為涉入太深,這一點請務必牢記在心。

介入太深、距離太近,容易隨他人的情緒起舞,讓自己被耍得團團轉,所以必要時,也應當學著不理會對方的心情。

 

筆者在事務所成天傾聽當事人的心聲,有時心裡不免嘀咕:「我其實沒必要照顧對方的心情到這個地步。」

 

調解離婚或外遇問題時,有的當事人會因為克制不住憤怒而充滿攻擊性,相反的,卻也有人因為替對方想太多,而讓自己一直陷在死胡同裡走不出去。

 

筆者不是不能理解人因為多情而斬不斷關係的為難,但如果因為他人而造成自己心理崩潰,那就本末倒置了。

 

無論是男女感情糾紛,還是職場或校園裡的人際衝突,因為太為對方著想,反遭背叛而受傷害的例子不勝枚舉。然而,如果放任自己受他人的情緒操控擺弄,最終往往會以悲劇收場。

 

忍無可忍時就該斬斷關係

 

如果明知自己會受到對方的情緒傷害,那就寧可無視對方,而選擇自我保護。但倘若連無視對方,都會造成自己的心理負擔,那麼你還有另一種選擇,就是斬斷雙方的關係。

 

大家都說這是個人情淡薄的時代,人與人之間難得溝通。但是教筆者無法想像的是,現代人卻似乎比過去更缺乏絕交的勇氣,原因就在於大多數人都「害怕被討厭」。

 

人緣好的人不怕被討厭。他們客觀地堅持自己的原則,所以在與人交際往來的時候能做到「不勉強」,也就不會給自己累積壓力。

 

不善於在人際關係上拿捏分寸的人,不妨給自己訂下準則。筆者也給自己訂下這樣的準則,那就是—只忍耐對方三次,讓我忍無可忍超過三次就絕交!

 

對人的喜愛、討厭、忌妒、憎恨等情緒感受,都是感情在運作。感情是會用盡的,無論哪一種感情都像金錢一樣,耗用以後會越變越少。

 

因為別人的過錯,而讓自己一再面臨暴跳如雷的壞情緒,這就像不斷浪擲自己的金錢一樣,你不覺得這簡直是暴殄天物嗎?正如同不該無端浪費自己的錢財一樣,感情也要「省著用」,面對浪費我們感情的人,「無視」他們是必要的。

 

願意陪伴他人情緒、照顧他人心情的人,是體貼善良的好人。但是因為自己的體貼善良而傷害自己,陷入心力交瘁的絕境時,無謂的災禍就容易上門來。

 

 

(本文摘自《99%的糾紛都可以避免:王牌律師教你化解僵局、趨吉避凶的33個溝通法則》,時報出版,佐藤大和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