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曼娟/成為作家前,我靠說故事賣掉自己的家

張曼娟/成為作家前,我靠說故事賣掉自己的家

據說我很小的時候,我們不停的搬家,有時候箱子裡的衣物還沒全部取出來,又要搬家了。

但這些無根的遷徙我完全沒有印象,四歲那年,終於有一個安定的居所,父親抽到了公家宿舍,那是我記憶中的第一個家── 二層小樓,還有個小小的院落,種植著梔子花、桂花、石榴、桑樹和葡萄。

 

我和鄰居的同伴們穿過一家又一家的餐廳和院子;在自己家和別人家的樓梯上上下下奔跑著;在村子廣場的草地為男孩們的壘球競賽吆喝加油,就這樣剪去了長長的辮子,進入了國中。

 

公家宿舍後來變成了我們自己買下的不動產,母親的育嬰事業蒸蒸日上,需要更大的空間,有一天父親宣布:「我們要搬家了。」那時我剛考完高中聯考,「不負眾望」的落榜了,成為家人的羞恥印記,可以搬離這裡真是太好了,一點惆悵也沒有。

 

為了支付新家的房價,必須立刻將舊家出售。還沒有房屋仲介的年代,只能委託「掮客」,掮客的樣貌各有不同,有時候是鄰居大嬸;有時候是市場阿桑;有時候是小學老師,帶著形形色色的人來看房子,但都沒有什麼成效。

 

於是又登了報紙的分類廣告,打開報紙總覺得廣告實在太小了,怎麼會有人看得到呢?

 

新屋繳款的期限愈來愈逼近,父母的眉毛壓得愈來愈低,半夜裡能聽到父親起身踱步,在客廳裡一圈一圈的走著,困獸的聲息。

 

終於有一天,父親不再歡迎掮客,決定自己的房子自己賣。找到一張全開紅紙,研了濃濃的墨,寫了一個大大的「售」字,底下是電話號碼,貼在臨廣場的窗上,人來人往都能看到。

 

「欸,聽說我們村子有人貼了好大的『售』字,超誇張的。」同伴笑著說,已經是少女的我面無表情:「是我家啊,哪裡誇張?」

 

鄰居老奶奶遠遠指著我家窗戶,問身旁的人:「那是個什麼字呀?老眼昏花看不清楚。」旁邊的人回答:「是個『售』字呀。」「什麼?」老奶奶非常驚訝:「誰過壽呀?這麼鋪張。」冷面少女我本人正好經過,幽幽回答:「沒人過壽呀,奶奶,我家賣房子。」

 

有時候我自己在廣場上看著那扇窗,也感到懷疑,這樣真能賣房子嗎?

 

然而,詢問電話還是來了,滴鈴鈴的響著,父母親都在忙碌,弟弟年紀還小,我刷地一下子接起來,結結巴巴的報了坪數、格局、屋齡、屋況,恨不得趕快說再見。怎麼這麼遜呢?幾次之後,決定力圖振作,好好介紹這幢守護我童年的小樓。

 

「這是兩房兩廳,一廚一衛的兩層樓,還有一個充滿陽光的小院子,冬天一到,鄰居都來我家借太陽曬被子呢。樓上的兩間房是臥室,和樓下的客廳、餐廳分離,就算有客人來,也不會互相打擾,而且每個房間都有大窗戶,視野很好,可以看見山上的竹子和相思樹喔。

 

後門雖然小小的,可是一出去就是廣場,廣場上的草地可以打球,也可以騎腳踏車……」聽的人有了嚮往,說的人也添了離情愁緒,這就是我生活了十年的地方,是個如此美好的居所,也是我即將失去的家。

 

還沒開始寫作的時候,我就知道自己很會說故事,說著好故事,賣掉了自己的家。

 

只是微小的快樂:便足以支撐這龐大荒涼的人生。

 

(本文摘自《只是微小的快樂:便足以支撐這龐大荒涼的人生》,皇冠出版,張曼娟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