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分人25歲就死了75歲才埋葬!做到這3件事,就能讓人生此刻充滿快樂不再後悔!

大部分人25歲就死了75歲才埋葬!做到這3件事,就能讓人生此刻充滿快樂不再後悔!

大部分人25歲就死了,失去了自我想追求的東西,渾渾噩噩,等到75歲才埋葬。慶幸的是,其實在中年之際,是重生的最佳機會!幾十年的歲月,讓智慧累積成熟,也不再被現實問題綑綁,當有足夠的自信,則不管風來雨下,都能無恐不懼,讓自己活得更快樂!

缺少被討厭的勇氣也沒關係,但要真心喜歡自己。

 

「你喜歡自己嗎?喜歡自己什麼呢?」對我來說,這個問題的難度僅次於「我跟你媽同時掉到水裡,你要救誰?」這種魔王級的題目。

 

說真的,人生中最難回答的往往是這種很簡單的問題。之所以難回答,除了一方面是因為大部分的人對自我的瞭解不足之外,如果真的要寫出一張喜歡與不喜歡的清單,肯定是不喜歡的地方居多。反而要明確說出自己喜歡什麼,變得沒有那麼容易。

 

人很奇妙,本身便具備有強大的挑毛病能力。即使面對的是自己,依然不手軟,彷彿喜歡自己的點要是多過於討厭自己的點,那就是一種自大,而這種姿態在傳統社會中是被嫌惡的。於是,覺得自己不足與不值得,就在不知不覺中產生了強大心理暗示,然後造成自我肯定的低落。

 

覺得自己不夠好,是一種自古以來根深蒂固的情節。不管是因為本性太過自信而被壓抑,或者是太常被社會價值所約束,長期下來所產生的副作用就是自信心不足,也因此造成「害怕別人不喜歡自己」的連鎖反應,到了最後,衍生出來的結果,就是討好與媚俗。

 

於是就掉入惡性循環的迴圈:害怕、討好、失去自我、自我認同與肯定的崩解,然後就更害怕、做出更多討好、再喪失更多的信心。

 

到底在怕什麼?別人喜不喜歡自己真的那麼重要嗎?好吧!不能全然說這一點也不重要。畢竟,在這個世界上,如果存在有喜歡自己的人,不啻是一種幸福的動力。但那樣的喜歡應該是純粹而美好的,絕對不是用討好得來的。

 

所謂的「投緣」,大多是價值觀相近、興趣相同,或者是身上具備有吸引對方的特質,是一種雙方互相的喜歡;而「討好」卻是把兩面刃,雖然能換得一時的甜頭,但是這種不真誠的互動,是很難換到真心相待的。

 

坦白說,這世界上並不存在著喜歡被討厭的人。如果實在鼓不起被討厭的勇氣,那也沒有關係,畢竟那要有強韌的心志,才能風過竹林無聲;而且,即使可以不管路人如何看待自己,但是面對自己所愛的人或者在乎的人,還是很難有被討厭的guts。

 

雖然被討厭的勇氣一時蔚為顯學,但其實,沒有被討厭的勇氣,真的也沒有關係。不用硬要自己裝勇敢。

 

但是,一定要給自己一段獨處的時間,誠實地問問自己:「喜歡自己嗎?喜歡自己什麼?又不喜歡自己什麼呢?為什麼?」雖然誠實面對自己可能會有點痛、有點難堪可能還有點惱怒,但至少可以藉由這樣的過程,更瞭解自己、發現更多的自己。想想,如果連自己都不喜歡自己了,別人為什麼要喜歡你?難過,也只是剛好而已。

 

很多人因為希望別人喜歡自己,會努力去完成別人的期待。於是,這變成了一種驅使生活前進的動力。雖然這樣並沒有不好,也有很多人是遵循著這樣的模式在過著生活。

 

但是,事實上,我們也不得不承認,如果拚了命的義無反顧,只是為了想要被喜歡,那麼如果不被喜歡了,可能連存在的理由都蕩然無存了。這多可怕啊!當支持自己的力量是外求的,隨時都可能會短缺;而當支持自己的力量是內發的,則能源源不絕。

 

如果明白這層道理,就會知道用心找到喜歡自己的點,將更勝於將時間都用來煩惱別人是否喜歡自己。因為,當我們有足夠的自信,則不管是風來或雨下,都能無恐不懼。

 

單純的喜不喜歡,其實只是一種情緒的表達。我們其實並不需要糾結那幾個字,反而背後的原因才是真正該爬梳的重點。與其擔憂別人會不會討厭自己,或者煩惱對方喜不喜歡自己,更重要的課題是理清楚自己喜不喜歡自己,以及弄明白原因為何。這是了解自己的第一步,也是擁有美好人生的基石。

 

做到這3件事,讓人生充滿快樂,不再後悔

 

1.親愛的,做自己喜歡的自己就好。雖然這不是件容易的事,但卻是一種必須!

 

2.我們不一定要成為別人所喜歡的人,但是一定要努力成為自己喜歡的自己、過上自己的理想人生、在生活的每一個分上盡力。如此一來,無論過程與結果如何,至少再回首時,我們可以笑著說:「我不後悔!」

 

3.人生難求無怨,但至少盡量無悔。就讓我們成為喜歡的自己,為自己坦率一回吧! Why n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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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摘自《面對失速的世界,你需要慢下來!》,開企出版,李少彤著。